法学专业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要求,遵守纪律,尊敬老师

更新时间:2025-12-14 16:12:5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6日发
(作者:房屋交易税)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要求,遵守纪律,尊敬老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要求,

遵守纪律,尊敬老师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才能清楚

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在****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为期七个月的实习过程中,

我遵守律所纪律,积极完善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

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实

习记录,对在泉兴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时间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研究生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

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适应实践;

2、通过实习,培养及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

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经过

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多位律师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在七个多月的

时间里收获良多。法律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会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

论,同时法律又是一项技术性的实践。基于此,我认真抓住这次实习的机会。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让法学新面孔直观的

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开始与结束。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

对案件流程的准确掌握。接触真正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快速准确的判断法律文书的

类型及顺序,该证据是何种类型等等诸多判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为例,律

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去的

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接相关资料料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书证物证等了

解案情,接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经过开庭审理后,得到该案判决

书。

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的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

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

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

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律师收取代理费,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在

案件中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本身被赋予了较高的职业素质,要成

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相关的文书撰写能力和法律业务分析处理能力。在实习

中,我从案件事实、证

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撰写了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

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

在律所实习中,我本身并没有跟随一个固定的律师。因此在这段时间我获得了

多位律师的帮助。在不同的律师之间比较着他们不同的办案风格。有的律师严谨机

智,处处体现着大家风范,许多被代理人常常被这类律师的办案能力折服;有的律

师幽默风趣,虽然年轻,却依然拥有较好的业务量;有的律师阅读速度快语速也

快,初次会见当事人时足足让我震惊了他们的反应能力。游走于不同的办案风格

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浏览文件中抓重点和反应的时间过长,在分析证据,查漏

洞的角度和深度明显不够。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段期间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

的律师文摘,经常中午在会议室朗读法律文书,不断完善自己。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辩证。面对案件,律师根

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

不绝,有理有

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律所中许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师一起讨

论。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在实习中我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回到住处都习惯将当天

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之后,坚持阅读相关法律书籍。与这些优质律所接触后,我

更加体会到律师应该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学习建筑结构工程承包等相关知

识,仅仅凭借法律知识是办不了案件的。例如跟着黄律师办案时他所代理的工程款

的纠纷,在这个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费用,工程高度的费用

标准,许多建筑专业的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

三、实习心得

律师需要拥有缜密的思维、熟练的业务技巧和渊博的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的知

识。这就要求他们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同时,法律代表了公平正义。律师是法律

职业者之一,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得到自由的

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所获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业务

努力。在外行看来,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但在中国法律职业环

境中,在公检法律师这些行业里,律师多数处于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师,在相

对恶劣的执业环境中,放弃了自身的职业操守,沦为诉讼恶棍。诚然,各行各业都

有自身的难处,律师秉承公平正义,但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服从的是

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证据和程序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跟随着多位律师会见当事人

是进出法院旁听法庭辩论过程或是出入公司,周边出现的不是书本上描述这里

是公平正义那里是程序严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总有一些事让你觉得人

的主观能动性真是伟大。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

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所学的都是大法或者说是

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在具体实务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实是部门规章或者某个具

体规定。法律是上层建筑,实务性很强,每年两会过后都有新法产生,各部门各行

业都在摸索中不断改革。律师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终得保持着高度自觉。在接

受之后,又需要将文

件上的与实际情况相协调,寻平衡点和漏洞点。

在律所实习这段期间,我对自己大学四年的经历感到愧疚。我立志加入法律职

业者行列,却没能在本科阶段最大限度的挖掘自己。辩论赛、控辩大赛、征文征稿

基本不参加,所看的专业书籍少之又少,其他类的工具书也少有涉及。无论是知识

层面还是技巧层面都与合格的法律职业者大有差距。大学虽说是自由的时代,大学

生基本上也是成年人,但是大多自制的能力不怎么强,由被动到主动需要一个引导

过程。我觉得学校及教师在相关方面应做些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三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

篇二:法学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

目录一.实习目的与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

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4、通

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转载于:写论文网:法

学专业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要求,遵守纪律,尊敬老师)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

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

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

据,开庭;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

写实习报告。二.实习内容分析

(一)实习单位简介

(二)主要工作

1.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

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

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

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

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

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

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

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

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

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

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

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2.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本来在

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但实习期间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所

以上手也较快。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但后来发现,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需

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做支撑的,例如我帮一位律师写一份银行的法律意见书,其

中涉及到的是银行业务知识、合同法、担保法及法律风险等

专业实务知识,这要求我应先掌握其相关知识。我想空洞的头脑和简单的思维

断然写不好甚至写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书和写刑事控告书的时候,我在法言法

语和文书内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师指出。这时我才充分体会到知识的运用也需

要良好的表达和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严谨的法律思维。

法律文书关系到法官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措辞必须严谨,马虎不得。我所

写过的法律文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复修改,因为我知道那影响很大,高兴的是律

师对我工作的肯定。

3.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两

年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

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

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

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

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

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4.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律

师的工作是严

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

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

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

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

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

如实习期间我写了《律师在和谐惠州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权法与和谐社区

建设》两篇论文,又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

写下了不短的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有趣。

三.专题内容分析

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

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

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

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

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

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

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

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

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

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

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

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

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

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

赶到了医院。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

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

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

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

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

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

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

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

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

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

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

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审

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

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

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

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

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

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

语言表述规则,这

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

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

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

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

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

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

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

法律解释有:《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

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

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

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

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

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

了以下方式计算:1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

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

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

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

年限,计算折旧额。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如

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

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

属于重复计

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

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

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

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

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

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

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

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

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

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

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

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

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

一下几个方面: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

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

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

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

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

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

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

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

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

讼主张的机会。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

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

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

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

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

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

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

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

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

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

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

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

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

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

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

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

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

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

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

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

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

时也能分散对方

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

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

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

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

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

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

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

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

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

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

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

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

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

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

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

1代理词的写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

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

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

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

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

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

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

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

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

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

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

讼请求中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

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

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

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

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

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

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

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

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

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彩的词

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

过多的抽象性语言。3申诉材料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

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

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

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

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

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

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

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

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四.实习收获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在短短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

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以前在学校以为自己的学习能力不错,但如今接触到实

际,才发现自己还很肤浅。实践经验也很重要,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

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

验往往能提高效率。我想到严重的一点就是既没知识又没经验,因为大学本科的法

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有时也许觉得实习无事可做,其中

有一点可能就是你自身的原因。

(二)良好素质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

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

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

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

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

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

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

向。卓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

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

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四)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卓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

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

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

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

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篇三: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完整一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实习人:

实习时间:

为期几个月的律所实习生活即将要告一段落,回顾这几个月的历程,感悟颇

多,收获更多。作为法律系的一名大学生,感谢学校和实习单位能够给我这次机

会,可以在实践中来学习和应用法律,弥补三年来理论上的缺陷和不足,学习到很

多课堂上很难学到的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以后我们毕业后走上社会打下基础。

我的实习单位是,它是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执业机构,经营范围

是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法律顾问,刑事案件辩护

及代理,民事、行政、申诉、非诉案件代理、律师见证、调解、法律咨询、代书

等。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

队伍,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这次我有幸能在这里实习,接触这

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早在大三的时候,我们在学校就上过《律师公证与仲裁》这门课,课上老师就

跟我们详细讲诉了当前中国律师法

的各项规定,介绍了律师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律师的各项业务等等,并且还

根据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一系列的课堂实训。那时候律师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一直

是是西装革履,能言善辩,在法庭上咄咄逼人,气势如虹,是法律的代言人,是公

平正义的维护者。当走进律所实习,接触到这些真正律师的时候,我的想法有了极

大的转变,他们的工作远非我们在课堂上

实训这么简单。我们学校所经历的案例好多都被我们的教材格式化了,过多的

去单纯讨论在实践中几乎失去意义。所谓的理论联系实际,平时感觉总是一句套

话,可是当遇到真实的案例的时候,那种困窘是明显的和清晰的。一个很简单的案

例如果作为一个试题来做可能会简单点,因为有四个选项可以去选择,并且只需确

定一下正确答案即可。当一个真实的案例,真实的人在你面前出现的时候,那种感

觉很突兀,无所适从。现实的案例没有那么的清晰,谁对谁错,一下很难分清。于

是,当真正需要运用法律解决实务时,法律的生命才真正体现出来。正如霍姆斯所

说的:“法

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

初进律所,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一个字,忙~或是不断接着电话,或是电脑

前敲打着键盘完成各种法律文书,或是忙着出庭忙着调查取证忙着会见当事人。一

个律师通常同时处理好几个案件,不时的变换着角。律师并未如我们所想的那般

光鲜亮丽,工作的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我不觉会害怕自己

给他们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耽误了他们宝贵的时间。幸好律所接待我的王律师很

和蔼,微笑着安排了我工作的地方,热心的给我介绍了律所的相关事宜。那一刻我

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认真工作,认真学习,绝不能浪费这次宝贵的实习

机会。

这次实习中我不断告诉自己,要把每一件事情都当做一次宝贵的锻炼机会,即

使是打扫卫生,复印文件等这样简单的工作,都要认真对待,一丝都不可以马虎和

懈怠。虽然实习对我来说就只有短短几个星期,但是我还是学习到很多,收获很

多,这些东西是在课堂是不可

能学习到的。下面把我这次在律所

的工作简要总结一下。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

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

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

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

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

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

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指导律师还告诉我,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

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

病。而且,在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能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二、学习书写法律文书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

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

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首先就是格式上的

要求,不管是起诉书、代理词辩护词,或是法律意见书,合同协议、遗嘱等,都有

其规定的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

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的,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否则不

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不具有法律效力。下笔之前,一定要

广泛阅读相关的证据材料,

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

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创造性的表达出来。书写内容时,一定要

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否则即使你写的再好,再具有文字上的说服力,但是

实际中却不到相关的证据为依据,依旧只是废纸一张,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我

实习的时候,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

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所以很多时间,有时候会检查核

实法律文书,

从一个个字到一个个的标点符号。

三、去法院旁听案件

对于我们这些尚未走出校门的学生来说来说,法律方面的知识并不是最欠缺

的,他们较为薄弱的方面往往是实务方面的技巧。要获得实务方面的经验和技巧,

必不可少的方法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这其中,旁听庭审过程是非常重要的。以前在

学校也参加过模拟法庭,比较注重程序,辩论时更像个大学里的辩论赛。实习后才

发现,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

心魄。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

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

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

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地位,处理什么样的

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

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

是十分重要的。我通过旁听庭审过程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律师辩论的要

点,掌握办案的技巧,在旁听时还积极动脑筋思考,要点或者不懂的问题及时用笔

记录下来,有问题的时候就事后请教指导律师。

四、跟随指导律师会见案件当事人和调查取证

这期间,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

律师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收集证据这一环节,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

力。小到一份居住证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鉴定书,在取证环节中都不容许有

任何差错或是考虑不周的地方,各证据间也应有内在的关系,而不是零散的。各种

证据的获得都是经过多次奔波才得到的。有其是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

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会比个人取证更加麻烦。

五、其他工作

其他工作,都是比较琐碎的,但是对我来说仍然是一个锻炼的机会。比如每天

我都会早早去律所,帮忙打扫打扫

卫生。其他更多的便是复印资料,每天要帮忙复印很多很多资料,还有盖章,

到法院或其他地方送文件等。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情,我都尽量帮着做,这写工作

确实简单而琐碎,但是却是每个实习生必须经历的。

平时空闲的时候我会经常和律师交流,他们都会很耐心的给我解答一些我不懂

的问题,让我受益匪浅。有的律师还跟我分享办案的经验,对我来说这些无疑都是

财富。通过与他们交流,我更加体会到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是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

法规,更重要的是学习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律师没有时间指导我的时

候,我会自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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