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有哪些特征?
一、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
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
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
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
二、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
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
变更。如果合同内容已全部发生变化,则实际上已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一个新合同
的产生,并且对原合同关系所作出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仅限于非要素内容,例如标的数量
的增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价款及结算方式的变更等等。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
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学说上称
为具有“同一性”。如果合同的要素内容发生变化,即给付发生重要部分的变化,导致
合同关系失去同一性,则构成合同的根本性变更,称为合同的更新。何为重要部分,应
依当事人的意思和一般交易观念加以确定,①如合同标的的改变,履行数量或价款的巨
大变化,合同性质的变化等,都是合同的更新而非合同的变更。
三、合同的变更通常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的变更有两种:一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即约定的变更;
二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变更,即法定的变更。我国《合
同法》第五章所规定的合同变更实际上就是约定的变更。
四、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
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
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想必大家看了上面的说明之后,对合同变更的特征有了一定的了解。大家在遇到
履约条件变化的情况时,可以和对方进行商量,看看能不能变更合同。如果双方都同
意,那么就皆大欢喜,但是对方若是不同意,有时候也有些无可奈何。但是如果合同符
合终止、解除等相关措施的条件时也可以进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文发布于:2022-07-28 14:26: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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