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国际私法》
1.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
A.冲突法调整B.实体法调整C.国际公约调整D.程序法调整
2、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3.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
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法
A
1.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
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
A.识别B.司法协助C.法律援助D.法律规避
2.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
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
(A)法律处理。A.中国B.美国C.泰国D.马来西亚
B
1.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B)。
A.遗产所在地法B.同一制C.合并制D.分割制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
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B)。
A.最惠国待遇B.国民待遇C.不歧视待遇D.普遍优惠待遇
4.《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B)。
A.录音制品完成之日起20年B.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
C.录音制品完成之日起50年D.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50年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A)。
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B.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
C.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D.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
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
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
用的法律是(D)
A.美国法律B.中国法律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C
1.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B)。
A.具有双重国籍B.无国籍C.具有父之国籍D.具有母之国籍
2.冲突规范由(C)组成。A.假定处理B.假定制裁C.范围系属D.制裁系属
3.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A.目的地法B.国旗国法C.法院地法D.出发地法
4.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D)的法律。
A.行为地法B.法院地法C.船旗国法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5.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B)。
A.国际礼让说B.法国的法则区别说C.法律关系本座说D.既得权说
D
1.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A)原则。A.本国法B.住所地法C.惯常居所地法D.居所地法
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
A.《巴伐利亚法典》B.《普鲁士法典》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
3.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
A.驳回起诉B.适用我国法律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D.适用一般法理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5.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讼。(A)
A.中国B.德国C.双方协商D.在中国、德国均可
6.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该
合同适用(A)。A.我国《合同法》B.国际条约C.德国商法D.国际惯例
7.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B)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
A.戴西英国B.阿塞尔荷兰C.萨维尼德国D.库克美国
8.杜摩兰在(B)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B.《巴黎习惯法评述》C.《法律冲突论》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9.(A)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A.《世界版权公约》B.《巴黎公约》C.《伯尔尼公约》D.《美洲国家间版权公约》
10.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A)。A.注册在先原则B.使用在先原则C.混合原则D.审查在先原则
11.对特派员取证,我国(C)A.允许B.不允许C.原则上不允许D.立法中未作规定
12.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D)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A.法人住所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法人注册登记地
13.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A.一般认许制B.特别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F
1.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A.船旗国法B.致害人国籍国法C.受害人国籍国法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
2.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C)。
A.受害人国籍国法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C.航空器登记国法D.航空器到达地国家的法律
3.《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D)的规定。
A.识别B.反致C.法律规避D.公共秩序保留
4.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
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A.法国法律B.美国法律C.印度法律D.中国法律
5.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A)决定。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
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8.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B)。A.域外效力B.属地效力C.属人效力D.效力
G
1.根据格老秀斯的国家主权观念,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系统化,创立了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A)。
A.胡伯B.巴托鲁斯C.杜摩兰D.萨维尼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A)
A.行为实施地法B.出票地法C.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D.付款地法
3.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B)。
A.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C.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D.法院地法
4.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C)。
A.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B.抚养人的属人法C.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D.被扶养人的属人法
5.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A.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视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累计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C.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累计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
D.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
6.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C)。A.婚姻、家庭、继承纠纷B.收养、监护、抚养纠纷
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D.行政争议纠纷
7.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C)的形式出现的。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惯例法
8.国际私法创立于(C)。A.法国B.英国C.意大利D.中国
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C)。
A.鲍富莱蒙离婚案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C.福果继承案D.特鲁弗特继承案
10.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B)。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1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C)。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1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C.人际法律冲突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4.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ABCD)。
A.独占许可证B.排他许可证C.普通许可证D.可转让许可证
13.国旗国法是指(A)。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B.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C.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D.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14.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A)。
A.刑法性法令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C.最密切联系说D.管理中心说
H
1.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
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
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
(D)法律。A.日本B.韩国C.德国D.中国
3.《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
A.过失责任制B.推定过失责任制C.无过失责任制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
J
1.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A.巴托鲁斯B.杜摩兰C.戴西D.库克
2.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
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
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循环反致
3.甲国根据与乙国的条约,规定将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乙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三国是
(C)。A.给惠国B.受惠国C.最惠国D.普惠国
4.姜之建,男,中国公民,16周岁,随其父母定居日本,春节回国探望其祖父母,在北京某商场为其祖父母买电饭锅一只。
其行为(A)。A.有效B.无效C.经其父母同意后有效D.经其祖父母同意后有效
5.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A)。A.资本控制说B.登记地说C.法人国籍说D.法人住所地说
K
1.(C)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A.18世纪末B.19世纪初C.19世纪末D.20世纪初
2.凯弗斯提出了(D)。A.政府利益说B.最密切联系说C.国际礼让说D.结果选择说
M
1.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B)。
2.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
3.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4.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
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
A.美国法B.法国法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D.中国法
5.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
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A.中国法律B.美国法律C.英国法律D.日本法律
6.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
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不具有国籍
7.《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B)。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8.《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
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B)A.反致B.公共秩序保留C.法律规避D.司法豁免
25.目前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ACD)
A.《华沙公约》B.《芝加哥公约》C.《海牙议定书》D.《瓜达拉哈拉公约》
P
1.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何种待遇?(D)
A.最惠国待遇B.国民待遇C.非互惠待遇D.互惠待遇
Q
1.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
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地C.侵权行为法律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2.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C.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
3.(D)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B.《巴黎习惯法评述》C.《法律冲突论》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R
1.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
该案适用(A)。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美国法律D.菲律宾法律
2.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
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行
为适用(A)。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美国法律D.菲律宾法律
S
1.萨维尼在他发表的(A)中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B.《巴黎习惯法评述》C.《法律冲突论》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2.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
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A)
A.单一制B.区别制C.分割制D.联合财产制
3.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D)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B.被告住所地法C.法院地法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4.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B)。
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C.协议管辖D.平行管辖E.专属管辖
5.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D)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C.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6.识别的对象是(A)。A.客观事实B.冲突规范C.连接点D.系属
7.(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
8.(A)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冲突规范B.统一实体规范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B)。
A.排除反致、排除转致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C.允许反致、允许转致D.允许反致、排除转致
10.《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继承制度。A.区别制B.分割制C.同一制D.共同制
11.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A)。
A.收养成立地法B.法院地法C.收养人属人法D.被收养人属人法
12.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B)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A.居所B.国籍C.选择D.配偶
T
1.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A.巴托鲁斯B.萨维尼C.戴西D.库克
2.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学者是(B)。A.凯弗斯B.柯里C.库克D.萨维
W
1.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B)。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
2.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
(C)申请。A.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
3.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4.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时,(D)。
A.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B.可以委托第三国的律师C.可以委托任何一国的律师D.必须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
5.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B)。
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6.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A)法
律。A.婚姻缔结地B.中国C.当事人国籍国D.婚礼举行地
7.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能力采用的是(A)原则。
A.有条件国民待遇B.无条件国民待遇C.最惠国待遇D.互惠待遇
8.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D)。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B.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院C.中国海运仲裁委员会D.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9.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
A.《民法施行法》B.《中国国际私法》C.《法律适用条例》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10.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B)。
A.合同缔结地法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合同履行地法D.合同自体法
11.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首先出版,(C)天内在中国境内也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
也作为中国作品受法律保护。A.90B.60C.30D.15
1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A.适用国际惯例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C.驳回起诉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13.我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采用的是(D)原则。
A.行为地法B.行为地法与本国法兼采C.住所地法D.行为地法与住所地法兼采
14.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
A.《瓜达拉哈拉公约》B.《海牙议定书》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15.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D)。
A.《华沙公约》B.《国际货约》C.《海牙公约》D.《国际货协》
16.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A)。
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B.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C.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17.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A)。
A.船旗国法B.船舶所在地法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18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D)个法域。A.1B.2C.3D.4
19.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D)。
A.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B.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C.归慈善机构所有D.归国家所有
Y
1.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2.(D)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A.时际法律冲突B.人际法律冲突C.静态法律冲突D.区际法律冲突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A)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注册登记地B.股东国籍国C.营业中心所在地D.管理中心所在地
4.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
本国法?(C)A.主要营业地国的法律B.主要管理地国的法律C.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D.资本控制国的法律
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普鲁士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8年《日本法例》
6.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C)A.专属管辖B.属地管辖C.属人管辖D.平行管辖
7.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A)。
A.《巴伐利亚法典》B.《永徽律》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
8.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9.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
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
A.主要问题B.次要问题C.先决问题D.识别问题
10.意思自治原则是(D)提出来的。A.格劳秀斯B.胡伯C.奥斯汀D.杜摩兰
11.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B)原则。A.本国法B.住所地法C.惯常居所地法D.居所地法
Z
1.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2.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
3.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A)。
A.涉外合同B.涉外合同当事人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
A.13世纪B.17世纪C.18世纪D.19世纪
5.(C)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
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A.柯里B.库克C.戴西D.萨维尼
6.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C)。
A.涉外合同B.涉外合同当事人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7.(D)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A.胡伯B.伏特C.杜摩兰D.萨维尼
8.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中,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在
诉讼中(B)。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B.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法院有权决定其是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D.只享有豁免权,不享有外交特权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A)。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11.(B)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概念。
A.库克B.凯弗斯C.柯里D.戴西
12.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B.人民法院C.致害人D.受害人
13.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D)。
A.投资国的法律B.文明国家的法律C.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指出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C)
A.国际货物销售合同B.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合同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D.国际保险合同
15.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
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B)。
A.中国B.日本C.英国D.希腊
16.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购买一批音像设备,与日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该公司在日本(C)。
A.享受豁免B.享受部分豁免C.不能享受豁免D.若设备为中央电视台购买,可享受豁免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
是(C)。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D.定居国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D)。
A.丈夫的本国法B.妻子的本国法C.夫妻双方的共同住所地法D.婚姻缔结地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D)。
A.船旗国法B.致害行为发生地法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
A.行为地法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
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A)的规定。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D.不歧视待遇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C)
A.当事人的国籍国法B.当事人的住所地法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D.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
23.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B)。
A.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C.对法院的法律效力D.对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24.(A)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B.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C.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D.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25.《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D)内予以公布。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
26.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
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
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D)
A.直接反致B.转致C.完全反致D.间接反致
27.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D)。
A.凯弗斯B.柯里C.库克D.里斯
28.《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B)。
A.采用反致B.不采用反致C.采用转致D.采用循环反致
29.《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B)
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无B.多重C.相同D.不同
30.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B)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
或事的待遇。A.受惠国B.第三国C.同盟国D.其他国家
31.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B)中。
A.《巴伐利亚法典》B.《永徽律》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ABC)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
A.动产随人B.动产附骨C.动产无场所D.动产有场所
2.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ABCD)。
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
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
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B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ABCD)。
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2.《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ABCD)。
A.国民待遇原则B.自动保护原则C.独立保护原则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3.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AB)。A.伊拉克B.荷兰C.中国D.瑞士
4.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ABCD)。
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C
1.冲突规范种类有(ABCD)。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BCD)。
A.当事人国籍国法B.碰撞发生地法C.法院地法D.船旗国法
D
1.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AC)。
A.法国B.奥地利C.德国D.意大利
2.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BD)。
A.法国B.奥地利C.德国D.意大利
3.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被称作(ABC)
A.法律的区际冲突B.法律的人际冲突C.法律的时际冲突D.法律的静态冲突冲突
4.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ABC)。
A.法律的区际冲突B.法律的人际冲突C.法律的时际冲突D.法律行为冲突
5.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
A.意思自治原则B.属人法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D.婚姻登记地法
6.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D)。
A.婚姻举行地法B.当事人人本国法C.当事人住所地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7.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D)。
A.婚姻缔结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以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
D.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
8.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ABCD)。
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B.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C.适用行为地法律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F
1.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AB)。A.静态冲突B.动态冲突C.消极冲突D.积极冲突
2.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可以是(ABCD)。A.行为地法B.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
C.选择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D.采用从多种连接因素中确定准据法的方法确定准据法
3.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有(BD)A.萨维尼B.杜摩兰C.戴西D.达让特莱
4.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ABCD)等事项。
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法人的设立与解散C.法人的内部关系D.法人代表的权限
G
1.各国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主张适用的法律有(CD)
A.婚姻举行地法B.法院地法C.当事人属人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当事人属人法为辅
G
2.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ABC)。
A.父母事后婚姻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C.法院判决D.非婚生子女申请
3.各国法律规定中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ACD)
A.禁止近亲关系的男女通婚B.禁止同性结合C.禁止重婚D.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4.各国法律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中的必备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哪些内容。(ABD)
A.男女双方自愿B.男女两性结合C.符合一定形式D.符合法定婚龄
5.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接点?(ABC)
A.国籍B.住所C.经常居住地D.行为地
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BC)。
A.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有关条约或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由当事人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外交机关通知外国法院执行。
7.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AB)为其本国法。
A.住所地法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法院地法D.婚姻缔结地法
8.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AC)。
A.有久居的意愿B.在居住地有一定的财产C.有居住的事实D.居住的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9.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D)。A.萨维尼B.孟西尼C.戴西D.库克
10.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AB)。A.萨维尼B.孟西尼C.戴西D.库克
11.广义的反致包括(BCD)。A.循环反致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
12.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ABD)。
A.许可人住所地法B.被许可人住所地法C.许可人国籍国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3.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ABCD)
A.法人成立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14.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
15.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BCD)。
A.司法文书送达的豁免B.司法管辖的豁免C.诉讼程序的豁免D.强制执行的豁免
16.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BCD)。A.责任豁免B.诉讼保全豁免C.强制执行豁免D.司法管辖豁免
17.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以下法律特征(ABD)。A.涉外性B.国际性C.地域性D.广泛性
18.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B.统一实体规范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9.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ABCD)。
A.冲突规范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20.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BC)。
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21.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
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22.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3.国际私法有以下渊源(ABCD)。
A.国内成文法B.国际条约C.国内判例D.国际惯例
24.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ABCD)。
A.法则区别说B.国际礼让说C.法律关系本座说D.既得权说
G
25.国际私法中的(BC)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A.公共秩序保留B.反致C.法律规避D.外国法的查明
26.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BCD)制度。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D.不歧视待遇
27.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BCD)。
A.外国自然人B.外国法人C.外国船舶D.外国物品
28.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AB)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A.被执行人的住所地B.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
C.与被执行人缔结合同时的合同缔结地D.与被执行人缔结的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H
1.航空器发生碰撞,各国一般主张适用(AB)。
A.被碰撞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B.受害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
C.被碰撞一方也有过失时,适用法院地法D、碰撞双方的航空器在同一国家登记,可适用其本国法
J
1.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L
1.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ABCDE)。
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E.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ABCD)。
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
M
1.《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其中,不动产可以是(ABC)。
A.一幢别墅B.A中所指别墅的围墙C.A中所指别墅院落的自动伸缩大门
D.A中所指别墅客厅墙上所挂张大千国画一幅
2.目前国际上有关提单运输的主要公约有(ABC)
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D.《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3.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BC)。
A.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D.深圳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1.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ABCD)。
A.国籍B.法院地C.住所或居所D.最密切联系地
R
1.日本人和本大作、土肥原贤二在中国上海均有住所,共乘轮船自韩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口角,和本大作顺手抓起
土肥原贤二的旅行箱向其掷去,土肥原贤二侧身让过,旅行箱中美国产贵重仪器毁损。轮船抵达上海后,二人在上海市中级人
民法院讼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AB)。
A.中国法B.日本法C.韩国法D.美国法E.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S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AB)
A.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
C.通过制定程序规范间接调整D.通过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调整
S
2.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BCD)
A.调解必须是自愿的B.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
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3.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ABD)。
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C.合同自体法说D.最密切联系说
4.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ABCD。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5.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BCD)。A.国务院B.司法部C.外交部D.最高法院
6.实践中(AB)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
7.实践中(BD)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A.德国B.奥地利C.英国D.地区
8.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ABCDE).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B.类推适用内国法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适用一般法理E.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9.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包括(ABC)。
A.一国的冲突规范发生变化B.一国的实体规范发生变化C.一国政权更替,领土发生变更,或当事人国籍、住所发生变
更导致法律发生变化D.一国的法域出现变化
10.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BC)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11.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12.(ACD)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A.所有权客体的范围B.国家所有财产C.所有权的内容与行使D.所有权的保护方法
13.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ABC)
A.送达诉讼文书B.传讯证人C.搜集证据D.进行调解
56.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B.行为地方面的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
14.“双国籍国民待遇”中的双国籍是指(CD)。
A.出版单位的国籍B.销售单位的国籍C.作者的国籍D.作品的国籍
T
1.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ABC)。
A.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C.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Q
1.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ABCD)。
A.侵权行为法B.法院地法C.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D.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W
1.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D)。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W
2.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ABCD)。
A.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
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
B.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C.亲自到民政部门登记D.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3.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死亡,其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除非我国与其国籍国间有条约或公约规定,否则,
对此遗产的处理应当(BD)。
A.适用其国籍国法律B.适用我国法律C.将其财产送还其国籍国D.将其财产收归我国所有
4.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ABC)。
A.领域标准B.非内国标准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D.国际标准
5.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ABCD)。
A.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B.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C.互惠原则D.我国国内立法
6.我国法律把(AB)都视为侵权行为地。
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C.侵权行为预谋地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
7.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BC)。
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B.调查取证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8.我国法律禁止我国(ABD)与外国人结婚。
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9.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ABCD)。
A.意思自治原则B.最密切联系原则C.强制适用中国法原则D.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10.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AD)。
A.商事保留B.民事保留C.协议保留D.互惠保留
11.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CD)方式在我国境内
送达法律文书。A.中央机关送达B.邮寄送达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12.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BCD)作出保留。
A.第1条第(1)款(A)项B.第1条第(1)款(B)项C.第11条D.第12条
13.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BCD).
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14.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BCD)A.《民法通则》B.《海商法》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
15.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BC)A.《继承法》B.《票据法》C.《宪法》D.《劳动法》
16.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ABCD)A.《民法通则》B.《海商法》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
17.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BCDE)
A.当事人提供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C.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
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18.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9.物之所在地法决定(BCDE)。
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用问题B.物权客体范围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E.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
X
1.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ABCD)。
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C.主张事实国有化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X
2.下列关于涉外婚姻问题的选项,依照我国有关规定,正确的是(AB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认定婚姻是否有效,适用我国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确定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3.下列哪些情况适用我国有关法律?(ABCD)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德国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卜为名、卜为利兄弟二人因继承其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C.日商投资于中国设立的樱花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北京福克斯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D.美国诺敦豪夫妇在中国收养一中国儿童
4.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BC)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5.下列系属公式中,可以归结为“行为地法”的有(ABCD)
A.婚姻缔结地法B.侵权行为地法C.合同履行地法D.合同缔结地法
6.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A.属人法B.物之所在地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
7.下列选项中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是(ABCD)A.不动产买卖B.不动产租赁C.不动产抵押D.不动产所有权
8.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ABCD)。
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B.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C.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题D.无主土地上的物的问题
9.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ABD)。
A.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C.先决问题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D.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Y
1.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AC)。
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B.以居所为住所
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D.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
2.一国法院解决涉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CD)。
A.当事人国籍问题B.当事人住所问题C.案件管辖权问题D.法律适用问题
3.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BCD)。
A.特别认许制B.一般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4.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BCD)。
A.由当事人提供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CD)。
A.日本人小林光毅租用中国公民张三在上海的私房一套B.日本人小林光毅与中国女子章若水在所租房内结婚
C.中国公民张三在北京开办公司后,因资金短缺,以该房屋为抵押,借小林光毅人民币10万元
D.日本人小林光毅回国,谎称房屋是购买张三的,将该房屋卖给刚到中国的另一日本人山本泽,张三闻讯向山本泽索要
6.以下属于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C)。
A.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Y
7.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
8.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AC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在19世纪之前。(BC)
A.既得权说B.法国法则区别说C.国际礼让说D.法律关系本座说
10.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于20世纪美国国际私法革命浪潮中。(BCD)
A.既得权说B.本地法说C.结果选择说D.政府利益分析说
11.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A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以下属于既得权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D)。
A.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13.以下属于国际礼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C)。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无效
C.一国对另一国已在本国的领域内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效力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14.以下属于结果选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CD)。
A.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应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为实现公正目标,法院对可能适用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不能视而不见
D.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15.以下属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CD)。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无效
C.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16.以下属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C)。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无效
C.解决法律冲突可以从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以
外的城邦居民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17.以下属于利益分析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A)。
A.每个法域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法域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B.当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个法域的利益应当让位
C.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Y
18.意思自治原则并非允许当事人任意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
律的条款无效(ABC)。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C.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D.涉外不动产买卖合同
19.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ABCD)。
A.合同关系B.夫妻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D.管辖权确定
20.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实践中采用哪些原则?(ABC)
A.法院地法原则B.属人法原则C.有利的法律原则D.行为地法原则
21.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AB)。
A.发运地法律B.送达地法律C.所有人属人法D.转让合同的准据法
Z
1.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BCD)
A.《海牙规则》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
2.在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问题上,存在如下学说(ABD)。
A.绝对豁免说B.限制豁免说C.折衷豁免说D.职能豁免说
3.在涉外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可以适用的法律有(ABCD)。
A.代理关系成立地法B.代理人代理行为地法C.代理人住所地法或营业地法D.与代理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4.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BCD)。
A.船舶物权B.飞机的物权C.在途货物的物权D.外国国家财产的物权
5.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BCD)
A.船舶物权B.飞机物权C.在途货物物权D.外国国家财产物权
6.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7.知识产权具有(BCD)这几种法律特征。
A.确认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
8.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关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些选项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ABCD)
A.抚养人的国籍B.被扶养人的住所C.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D.被扶养人的国籍
9.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外扶养关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包括(BCD)。
A.扶养关系成立地法律B.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C.被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法律
10.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AB)。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法院地法律D.转让人住所地法律
1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是(ABC)。
A.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B.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
C.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依不动产所在地法D.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12.中国人甲(男)于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
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
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ABCD)
A.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13.中国是(AD)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
A.《世界版权公约》B.《商标注册条约》C.《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公约》D.《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4.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BC)
为合同适用的法。
A.日本民事诉讼法B.日本商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D.《国际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ABCD)。
A.不动产纠纷案件B.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C.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Z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法院起诉的,(BD)。
A.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
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
C.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应予准许。
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不予准许。
17.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ABCD)。
A.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B.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C.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仲裁事项D.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依照我国有关规定,(CD)。
A.其行为能力必须适用该外国法律B.其行为能力由该公民选择适用中国或外国法律
C.其行为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D.其行为在定居国所为,可适用该国法律
19.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ABCD)
A.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B.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C.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D.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20.《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
(BD)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A.任意性B.强制性C.规范性D.禁止性
21.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ABC)。A.涉外侵权关系B.夫妻财产关系C.合同关系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22.准据法的特征包括(AC)。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B.准据法是一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D.准据法是一国的内国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
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
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
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
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2.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
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
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
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
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竟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几
种方法来解决: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3.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
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
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
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
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
“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
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请问: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1.这是英国法院最早采用反致的案例。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
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
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
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
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
“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
效性。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件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
作地法皆可。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
4.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
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
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
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
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反致制度。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
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
体法,则构成反致。
5.1.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
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
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
了本案。
请问:
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本案侵权行
为的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国,所以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
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都
具有同一国籍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他们的国籍国法或者共同的住所地法;如果双方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不在
同一国家有住所,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
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
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
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
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
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参考答案: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
“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
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
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
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选
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2.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
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的土地,作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
代理她处理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
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赋予的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标的物(土
地)所在地法,被告无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问:
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否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其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何国法?为什么?
1.本案中,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因为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合同的地界地和合同履行地两
个标志来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本案中,原、被告的合同缔结地在英国,且被告住所地也在英国,而原告是以抵押贷款合
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因此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甲国法。因为关于当事人的物权行为能力,大陆法系各国通常依一般行为能
力解决,即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按动产、不动产个别解决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问题,对不动产行
为能力一改以物之所在地法。本案中,物之所在地法即是甲国法。
3.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
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
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
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
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1.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8、19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
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并规定
这类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指定的专利机构办理”。因此,
本案中,该日本企业不能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而只能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委托我国国务院指定的专利机
构代理申请。
2.依照《巴黎公约》第2条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在其成员国境内应享有
各该国法律现在或将来给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而不管他们在该国是否有住所或营业所。即便是非公约成员国的公
民,只要他在公约任一成员国境内有住所或有真实地、有效的工商业营业所,也可享有与公约成员国国民同样的待遇”。
按此原则,如果上述日本企业在中国有营业所,依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可以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但是,
我国在参加《巴黎公约》时有保留声明,我国现行的《专利法》采取的是有条件的国民待遇知足,因此该日本企业必须
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委托专门机构办理其专利申请。
1.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
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
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
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
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
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
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
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
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
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
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价格条件是由作为
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
中国法律。
2.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
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
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
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答: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
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规定以及各种理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
国法律中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
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本案中,两艘船舶在中国渤海海域发生碰撞,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但两艘船都是俄罗斯籍,依我国《民法通则》既
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法律。而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两船同为俄罗斯籍,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
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应适用船旗国法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海商法》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天津海事法院应以俄罗斯法
律作为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
3.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
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
和中华入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
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请问:
l)对于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院处理本案进能否以我国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答:1)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为香港,当事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辖
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但乙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广州的合作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
乙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
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应适用我国法律。原、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在诉讼中,双方同
意适用中华人战共和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
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准据法为我国的实体法。
1.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
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
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
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答:1)我国反对外国法院采用邮寄的方式向位于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
可采用中央机关送达的方式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外交方式送达。违反我国法律
规定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的司法文书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2)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
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
请离婚诉讼。
2.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
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
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董及银行存款。2005年2
月,于某在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之间发生争执,
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
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
问:
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答:(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有效的。
我国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无论中国公民同在的外
国人结婚或同在华的外国人结婚,均依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
(2)本案中,于某在西班牙侨居多年,在西班牙,天主都徒以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其婚姻
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法律,因此应认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有效,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有关法律规定。
3.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
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
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
问: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答: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
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
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4.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
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
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
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
适用中国法律.
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
中国法律.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在实现梦想的途中到了自己。
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沉默却又努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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