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更新时间:2025-12-19 14:42:28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7日发
(作者:职工困难补助申请书)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每小题1分,共40分。

......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

A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花某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斯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

作用

D花某因散布谣言被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

《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

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法律

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根据全国人大和全

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D)

A

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4、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

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D)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县人民政府

5、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陷入熟睡,致同床婴儿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

责任能力

6、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B)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毕之日起5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

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2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

之日起5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

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5年徒刑期满,6年后又犯杀人罪。甲成立累犯

D对累犯可从重处罚

7、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的?(D)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

层的停车位

8、交警甲和无业人员乙勾结,让乙告知超载司机“只交一半的钱,即可优先通行”;

司机交钱后,乙将交钱司机的车号报给甲,由在高速路口执勤的甲放行。二人利用此法共

得32万元,乙留下10万元,余款归甲。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B)

A甲、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B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C甲、乙构成滥用职权罪共犯

D乙的受贿数额是32万元

9、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C)

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B需要重新鉴定的

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

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10、如花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BC)

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B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C对花某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如花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15年

11、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C)

A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

B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斯某进行拘留

C区政府对花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

12、下列选项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A)

A甲在道旁挖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乙代甲设置警示标志

B甲宅多年未修墙皮脱落,但怕涂料污染,不愿刷墙,邻人乙趁甲外出替其刷墙

C甲的猪跑入乙的猪圈,乙将该猪误以为自家猪而喂之

D乙将甲寄存在自己存单上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13、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C)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14、张某和斯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

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斯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

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

15、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

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

(B)

A自行恢复B经乙同意后恢复C经甲同意后恢复D不得自行恢复

16、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属于(B)

A地域管辖B级别管辖C指定管辖D选择管辖

17、合同当事人签定有书面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起诉的,该合同纠纷应由(A)

A仲裁机构受理B人民法院受理

C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受理D谁先收到申请书或起诉状即由谁受理

18、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

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D)

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

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

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19、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C)

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周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斯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20、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

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21、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D坚持法律面前人民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22、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D)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3、我国刑法规定的限制自由刑包括(A)

A管制B拘役C有期徒刑D无期徒刑

24、关于抢劫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甲欲进花某家盗窃,正撬门时,路人斯某经过。甲误以为斯某是花某,会阻止自己盗

窃,将斯某打昏,再从花某家窃走财物。甲不构成抢劫既遂

B乙潜入周某家盗窃,正欲离开时,周某回家,进屋将乙堵在卧室内。乙掏出凶器对周

某进行恐吓,迫使周某让其携带财物离开。乙构成入户抢劫

C丙窃取刘某汽车时被发现,驾刘某的汽车逃跑,刘某乘出租车追赶。途遇路人陈某过

马路,丙也未减速,将陈某撞成重伤。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

D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未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害故意向张某开射击。子弹未击

中张某,但击中路人汪某,致其死亡。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2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

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

求审判人员回避?(ABCD)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26、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

法》的相关规定?(BCD)

A受案范围、管辖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

27、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ABCD)

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甲请求乙偿还5万元借款

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

28、张某因病住院手术,医生在为其手术时,误将其一肾脏摘除。张某出院后,向法院起

诉,要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然而,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张某手术后

的伤口发炎、破裂,经医治无效,张某死亡。就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的亲属只能继承张某生前主张的各种医疗赔偿费,不能继承张某生前主张的精神

损失费

C张某的亲属可请求继承张某生前主张的各种医疗赔偿费,也可请求继承张某生前主张

的精神损失费

D因张某已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张某死亡后,其亲属不可再向医院提出精神损

害赔偿

29、关于证据和证明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

A用文字、符号或者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书证

B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C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D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没有义务出庭作证

30、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的制度有(ABCD)

A合议制度B回避制度C公开审判制度D两审终审制度

31、法与道德的关系是(D)

A道德是法的一种形式B法与道德一致

C法与道德无关D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一致

3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这位

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C)

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

33、我国法律适用的阶段包括(ABCD)

A调查分析和确认事实B确定适用具体的法律规范C执行D作出决定

34、市民张某欲经营根雕,无奈资金不足,无法遂愿。一日,张某得知企业主斯某有偷漏

税的行为,遂到斯某,告知:“若不出资参与经营根雕,即告发偷漏税之事。”斯某只好

答应出资。后斯某欲退出经营,张某不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斯某欲退出经营必须与张某协商一致,否则构成违约

B斯某有权单方撤出经营,理由是其参与经营系受张某欺诈

C斯某有权单方撤出经营,理由是其参与经营系受张某胁迫

D斯某有权单方撤出经营,但应赔偿张某损失

35、甲是乙公司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

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公司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予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而丙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悉丙被乙公司除名,在乙公司不追认的情况下,该买卖合同的效

力(D)

A不成立B无效C效力待定D有效

36、二审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后,一审法院的判决(B)

A因调解书生效,而被视为改判B视为撤销C同时生效D仍然有效

37、A县与B、C、D、E县四县相邻,营业地在A县的环宇公司与营业地在B县的泰隆公

司在C县签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提货地点为环宇公司在C县的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仓库;提货方式为购方泰隆公司自提;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在D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到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该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在此情况下,环宇公

司依法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该买卖合同纠纷?(BC)

A向D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B县人民法院起诉

C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D向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

38、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表述是(AC)

A罪刑相适应原则从根本上讲从属于罪刑法定原则

B强调刑罚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C既注重刑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又注重刑罚与犯罪者个人情况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应考虑刑罚个别化问题

39、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ABCD)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A杀人B抢劫CD

40、甲上山去打猎,在一草丛中见有动静,以为是野鹿,于是开,不料将在此打柴的农

妇打死。对于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A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D甲不构成犯罪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

本部分为案例分析题,请根据所给案情结合部门法知识,回答问题。(每小题8分,共

40分。请另附稿纸书写答案。)

(一)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

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

定的50万元借款。

1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

实际交付给了两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

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

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

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4、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答: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

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

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

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

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

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

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

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

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

有权。

4.己公司无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

与债权应该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本案中,债权与汽车无牵连关系。

(二)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

按分工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

不放人。

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钱某的小孩,

甲通知乙行动。乙给钱某打电话:“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

钱某看了一眼旁边的儿子,回了句:“骗子!”便挂断电话,不再理睬。乙感觉异样,将情

况告诉甲。甲来到丙处发现这个孩子不是钱某的小孩而是赵某的小孩,但没有告诉丙,只

是嘱咐丙看好小孩,并从小孩口中套出其父赵某的电话号码。

甲与乙商定转而赵某的钱财。第二天,小孩哭闹不止要离开,丙恐被人发觉,用

手捂住小孩口、鼻,然后用胶带捆绑其双手并将嘴缠住,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甲得知后

与乙商定放弃赵某财物,由乙和丙处理尸体。乙、丙二人将尸体连夜运至城外掩埋。

第三天,乙打电话给赵某,威胁赵某赶快向指定账号打款30万元,不许报警,否则撕票。

赵某当即报案,甲、乙、丙三人很快归案。

问题:请分析甲、乙、丙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即罪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

数罪并罚等),须简述相应理由。

答:1.甲、乙构成共同罪。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1)甲与乙预谋,并利用丙的不知情行为,尽管丙误将赵某的小孩作为钱某的

小孩非法拘禁,但是甲、乙借此实施索要钱某财物的行为,是他人为人质,进而

第三人的财物,符合罪犯罪构成,构成共同罪。

(2)甲、乙所犯罪属于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理由是:虽然侵犯了赵

某小孩的人身权利,但是没有造成钱某的担忧,没有侵犯也不可能侵犯到钱某的人身自由

与权利,当然也不可能到钱某的财物,所以是罪未遂。

2.在甲与乙商定放弃犯罪时,乙假意答应甲放弃犯罪,实际上借助于原来的犯罪,对

赵某谎称了其小孩,继续实施赵某财物的行为,构成罪与罪想象竞

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理由是:因为人质已经不复存在,其行为不仅构成罪,

同时构成罪。因为乙向赵某发出的是虚假的能够引起赵某恐慌、担忧的信息,同时具

有虚假性质和要挟性质,因而构成与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并

与之前所犯罪(未遂),数罪并罚。

3.丙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数罪并罚。

(1)①丙哄骗小孩离开父母,并实力控制,是出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目的而实

行的行为,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②因为丙没有参加甲、乙预谋,对于甲、乙实施绑

架犯罪不知情,所以不能与甲、乙构成共同罪,而是单独构成非法拘禁罪。

丙犯非法拘禁罪,是甲、乙共同实施罪的一部分——他人作为人质,甲、乙

对于丙的非法拘禁行为负责。甲、乙、丙在非法拘禁罪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甲、乙既构

成罪又构成非法拘禁罪,是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丙则因为没有犯罪故意,

仅有非法拘禁罪故意,所以只成立非法拘禁罪。

(2)答案一:丙为控制小孩采取捆绑行为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①这是一种

具有高度危险的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可能造成死亡的结果,可以评价为杀人行为,丙主

观上对此有明知并持放任的态度,是间接故意杀人,因而构成故意杀人罪。②甲、乙对于

人质的死亡没有故意、过失,没有罪责。具体来说,丙的杀人故意行为超出了非法拘禁之

共同犯罪故意范围,应由丙单独负责,甲乙没有罪过、罪责。

答案二: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丙应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小孩死亡,但是丙

不希望也不容忍小孩死亡,主观上是疏忽大意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事前分工,看护小孩属于丙的责任,小孩的安全由丙负责,甲乙二人均不在现场,

没有可能保证防止、避免小孩死亡,所以,甲、乙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三)被告人斯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

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斯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

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斯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此案由S市Y

区检察院起诉。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作出无罪判决。检

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罪,并处有期徒刑3年。二审法

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斯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1.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

2.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

3.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

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如何纠正?

答:1.(1)未生效。二审判决应在宣告以后才生效,本案二审判决始终未向被告人

斯某宣告,也未向斯某送达判决书,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判决书也不能等同于向斯某宣告判

决,斯某始终不知道判决的内容,因此本案二审程序未完成宣告,判决未生效。

(2)一审裁判的生效时间为裁判送达后次日开始计算上诉、抗诉期限,经过上诉、

抗诉期限未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才生效。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普通案件二审裁判

为终审裁判,但需要送达后始生效,即二审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送达裁判文书后发生法律

效力。

2.(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首先应向S市检察院提出,案情重大、复杂、

疑难的,省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受理。

(2)当事人一方对S市检决定不予抗诉而继续向省检察院申诉的,省检察院应受理,

经省市两级检察院办理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再立案复查。

(3)S市检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抗诉的,应提请省检抗诉。

(4)省检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直接向省高院抗诉。

3.(1)经审理能够查清事实的,应在查清事实后依法裁判;

(2)经审理仍无法查清事实,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无罪的,应判决宣

告原审被告人无罪;

(3)经审理发现有新证据且超过刑诉法规定的指令再审期限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省高级法院既可以提审也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1)提审由省高院组成合议庭,所作出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提审的案件应是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者不宜由原审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法院审理的情形。

(2)省法院指令再审一般应指令S市中院以外的中级法院再审,依照第二审程序进

行;如果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也可以指令S市中院再审,S市中院应

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二审程序进行。

(四)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花某发生争吵,花

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花某,黎某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

花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

甲公司对花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

本案。尚某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

要求黎某向花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

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花某

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

1、花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花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

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

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

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花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

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答:1.(1)花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花某是甲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

诉讼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2.(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

(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

(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3.尚某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

撤诉以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因为甲公司对律师尚某的授权属于一般授权,

尚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4.(1)法院应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花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

格;

(2)法院应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

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5.黎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

(1)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五)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

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

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

问题:

1、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屋,是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理由是什么?

2、甲乙的子女能否申请宣告丙失踪?理由是什么?

3、甲欲与丙离婚,无法到庭,甲乙的子女可否代理甲参加甲与丙的离婚诉讼?理由

是什么?

答:1、不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可知,甲与丙在婚姻后购

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下,但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能宣告丙失踪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

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本题中,甲乙的子女与丙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丙失踪。

3、可以代为参加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题中,甲

因中风不能出庭,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其子女可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第三部分材料分析

本题为材料分析题,要求阅读材料后,围绕问题展开评述。(本题20分。答题字数

不应少于800字。请另附稿纸书写。)

材料一:周某与村委会达成在该村采砂的协议,期限为5年。周某向甲市乙县国土

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该局向周某发放采矿许可证,载明采矿的有效期为2年,至2015

年10月20日止。

2015年10月15日,乙县国土资源局通知周某,根据甲市日前发布的《严禁在自然

保护区采砂的规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被许可人应立即停止采砂行为,撤回

采砂设施和设备。

材料二: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

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

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

问题: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作答,谈谈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一级处理公开与

不公开关系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2、字数不少于800字。

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

公开信息,实现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的必有之路。政府

信息公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权力腐败

政府信息公开在构建阳光政府、监督政府行为、防止等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

已清晰可见。具体表现如下:首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加强权力监督,可以有效解

决委托——代理关系中信息的不对称;其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建立透明、服务和

有公信力政府;最后,政府信息公开给媒体监督带来了希望和可能。

第二,保障公民个人权利

信息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分布是不均匀、不对称的。如材料一所示,政府处于信息垄

断地位,公众则处于信息弱势地位,这种信息极不对等的现象如不加以规制会产生很多问

题,一方面导致政府缺乏监管,权力滥用;另一方面,致使公民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权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益受损。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从法律制度层面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弱化了政府对

信息的垄断和控制,使公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法获得大量所需要的公共信息和个人信息,

为公众个人权利的实现提供有效保障。

2.如何处理公开与不公开的关系:

按照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行政公开分为不予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政机

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

程序等情况的主动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

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申请获取其制作或保存相

关政府信息。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规范性文

件,应主动公开。没有及时公开造成了周某对该文件的具体内容不清,也会使公众对国土

资源局产生的不信任,进而使国土资源的禁止继续开采的通知遭到周某的质疑。知法是守

法的前提,要公民遵守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前提就是让公民知悉该文件,否则会影响政府

的公信力。

电大2021年春法律事务专业作业辅导资料

作业评价及审核

批阅教师意见及成绩评价

批阅教师签名:

成绩:____________年月日

分校(教学点)审核意见

分校(教学点)签章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17 17:36: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1915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