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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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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教育
第一讲
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第一节法律概述
一、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意志,以权利和义
务为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
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体系。
二、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具有规
性
页脚
..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
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
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定意志性
国家制定,指国定立法机关根据其职权创新法律;国家
认可,指国家立法机关赋予社会上业已流行的行为规则以法
律效力。制定或认是国家创立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法律是
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我们以常常把法律称
为“国法”。
(三)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体系,具
有国家强制性
国家强制力主要指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法以国
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四)法在国家权力管辖围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
法与其他社会规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法具有普遍约
束力,即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围,所有国家机关、社
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
三、法与道德的区别
法与道德作为人的行为规和行为准则,都有维护国家机
器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的作用。两者相互配合、
相互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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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者起源时间不同
法是随着阶段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道德则是任何社
会都有的社会意识形式,有人的地方就有道德的存在。道
德的出现远早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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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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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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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第一节法律概述
三、法与道德的区别
(二)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法同国家制定或认可,其制定、修改、废除都有严格的程序
规定;强调通常是约定俗成的,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和观念这中。
(三)两者容规定不同
法的容更具体、更明确,既规定人们的义务,以规定人们的
权利,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性;道德侧重于人们的义务而不是
权利,也不要求体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两者实现方式不同
法凭借国家的强制力实施;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
力量使人们自觉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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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两者调整围不同
法律只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道德调整的对象不仅是人们现
实的行为,还包括人们的思想、品格和行为动机。道德比法律调
整的围要广泛得多。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一)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
离开讲法制,法制就没有依据;反之没有法制,就没有保障。
所以我国社会主义法首先就是要确认和维护我们的国家制度,即
人民专政;要保护人民,并对敌对势力实行专政,有效打击严重
的刑事犯罪活动。
(二)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心。社会主义法在
这一方面的作用首先体现为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社会
主义公有制、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按劳分配,等等;保护和促进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维护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制裁各种破坏改
革的活动,包括以改革之名而行犯罪之实的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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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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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第二节我国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一、我国的立法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立法体制
是统一、多层级的立法体制,立法权限的划分如下。
(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
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全国人在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对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
该法律的基本原帽相抵触。
(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
1、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
和命令;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制定暂行
规定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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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围,制
定规章。
思考题
1.我国立法有哪些流程?
2.我国法律适应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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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第二节我国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一、我国的立法体制
(三)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在本行政区域依照法律规定
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有权
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
在的高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高的具体情况和
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
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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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围
实施。
(四)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二、我国的立法流程
(一)提出法律议案
在实践中,所有法律议案都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属于基本法律的,由常务委员
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不属于基本法律的,由
常务委员会通过。
(二)审议法律草案
首先在全国人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
对法律草案的说明,然后由各代表团或者常委会分组会议进行审
议;再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最后由法
律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报告和法律
草案修改稿。
(三)表决法律草案
页脚
..
由全国人在常委会提请大会审议的法律草案,表决时全体代
表的过半数通过。由全国人在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表决时由
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四)公布法律
法律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后,由签署主席令
予以公布,并及进在《中华人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和委员会
公报》及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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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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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第二节我国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三、我国法律的实施
(一)什么是法律实施
法律的实施,即法律规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
(二)我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实事、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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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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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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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什么是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现行的全部法律规,根据一定的原
则和标准,按照法律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
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及其所包含的不同法律规所形成的
部不谐一致、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具有下列基本
特征。
(一)法律体系的性质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性质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价格体系的性质决定于社会主义国家
的社会制度。
(二)法律体系的容取决于国家的国情
法律体系的容,是由一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反映和体现一
个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律体系的发展取决于社会实践的发展
法律体系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发展的,
一定阶段的法律体系,反映和体现一定阶段的社会实践。
二、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
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保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
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以各个法律规的调整对象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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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的不同来分类,可以将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
以下七个法律部门。
(一)宪法及其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生活基本准则和社会生活的根本准
则,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统帅作用,具有最高的法
律效力。
(二)民商法
民商法是规民事、商事活动的法律规的总称。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的
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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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
第四节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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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活动
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体权益
保障方面的法律规的总称。
(六)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的总称。
(七)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和非诉
讼活动的法律规的总称,包括《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中华
人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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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第二章宪法
宪法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宪法是国家的根
本法,在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服刑罪犯
应该同所有公民一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宪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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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
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
(二)宪法的性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其他法律相比不同之处在于:
1、容上不同于其他法律,带有根本性,所涉及的容是国家
最根本的容。
2、效力上高于其法律,具最高的法律效力。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严格。
二、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职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公民个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影响,是国家意志
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保障和促进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公利
行使的原则,规定国家机关的权力围,防止规国家机关侵犯公民
的基本权利。
(二)确认和维护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框架
首先宪法从属于国家权力,双对国家权力起巩固和保护作用;
其次,宪法确认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再次,宪法
规了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宪法授予国家机关权力又限制国家机
关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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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国家经济活动
一是确认了国家的经济制度。二是确认了国家经济体制。三
是规定了国家经济政策。
(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宪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文明创造了宪法,宪法反映文
明,进而巩固了文明的发展。
(五)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依据
宪法是法治的核心,是国家法制建设总的依据。一是为普通
法律的制定提供立法依据;二是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
三、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
宪法性文件是1949年9月9日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共同纲领,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通过并公布实施了我国第
一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1978年、1982年又先后
颁布了三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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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第二章宪法
第二节宪法主要容
我国《宪法》主要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
原则、国家性质、国家政体等最重要的问题。
一、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一)什么是国体,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国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性质,也即国家的阶级本质。
(二)什么是政体,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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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一国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
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统治阶级任务和国家管理
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活动的体制。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统一,不可分离的,具体表现在三个
方面:
1、享受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平等的。
2、公民某些权利和义务是可以相互结合的。
3、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性对待,
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权利。
2、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的政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与
国家政治生活权利和自由。
3、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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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仰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或者不信仰
的自由,有信仰这种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的自由,在同一里,
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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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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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第二章宪法
第二节宪法主要容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与精神不受非法侵犯,有权支配自己
的身体,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自由,不受非法限制、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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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和逮捕,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
法律保护等。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
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
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6、社会经济权利
(1)财产权
是指对财产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2)劳动权
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能够获得劳动机会,并通过从事劳动
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3)休息权
是指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休息
和休养的权利。
(4)退休权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达到一定年龄
和工龄后,离职休息并享有相应的生活待遇的权利。
(5)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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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
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受教育的权利
是指公民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科学文
化知识的权利。
8、其他方面的权利
其他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指《宪法》规定的特定人,如妇女、
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归侨和
侨着等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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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
第二章宪法
第二节宪法主要容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3、保守国家,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4、维护祖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5、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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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法纳税的义务
三、我国的国家机关
(一)中央国家机关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最高国家军事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最高国审判机关—;
最高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地方国家机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市的市
人民政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乡、
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
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县、自治县、市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特别行政区自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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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域围设立的,享有特殊
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
域。
(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方针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设立特别行政
区的基本方针。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行政管理权、立
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四)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
一个主权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或者说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进行
管辖和特别行政区在中央监督下实行高度自治而产生的相互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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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第三章行政法
第五节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
《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
2005年8月28日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共六间
一百一十九条。
二、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
3、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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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二)从重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1、从重处罚的情形
2、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
(三)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理
第十五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
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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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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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讲
第三章行政法
第五节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几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一)扰乱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秩序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1、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
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
罚的行为。
案例:略。
2、扰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
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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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略。
(二)扰乱大型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案例:略。
(三)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
元以下。
(四)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
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五)盗窃公私财物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情节较
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
(六)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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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从重处罚。
(七)、嫖娼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情节
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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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常识教育
参学人员:应到人实到人
第十五讲
第三章行政法
第五节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及执行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机关
(二)决定的程序
1、查明事实
2、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
3、被处罚人的述和申辩
4、案件的审查
5、处理的决定
(三)当场处罚程序
页脚
..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治安管理处罚。
(四)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
1、行政拘留的执行
2、的执行
思考题:
1、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为应如何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处罚?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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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页脚
对醉酒违反治安管理的行
对寻衅滋事的行为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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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常识教育
参学人员:应到人实到人
第十六讲
第三章行政法
第六节禁毒法
一、《中华人民国禁毒法》概述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其七章七十一条,自2008年6月1日
起施行。
二、国家对的管制措施
(一)的围
(二)具体管制措施
第六节禁毒法
三、戒毒措施
四、违反《禁毒法》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页脚
..
(二)非法持有的
(三)向他人提供的
思考题:
1、《禁毒法》规定的围有哪些?
2、对非法持有的犯罪行为有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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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主题:法律常识教育
参加人员:应到人实到人
页脚
..
第十七讲
第三节婚姻法
一、《中华人民国婚姻法》概述
新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修正出台。共六章五十一条。
二、结婚
(一)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2、结婚时必须达到法定结婚所龄。
3、结婚双方均无配偶。
(二)禁止结婚的情形
1、直第血亲和三代以的旁第血亲,禁止结婚;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三)结婚登记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三、家庭关系
(二)财产关系
案例:略。
(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页脚
..
(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四、离婚
(一)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
(三)损害赔偿
案例:略。
五、《中华人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介绍
六、罪犯的结婚和离婚相关问题
思考题:
1、结婚的条件、禁止结婚的条件、婚姻无效的情形分别有
哪些?
2、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
3、离婚的种类有哪些?并简述其容?
4、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5、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6、讨论:罪犯如何正确对待婚姻关系。
页脚
..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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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主题:前途教育
参加人员:应到人实到
前途教育
第一讲
人生就要不断学习
页脚
人
..
1、挫折是人生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正确的选择是对学习的检验
3、学习的容和方法:
实践、听取、思考、选择
4、对过去的反思和正确对待决定了今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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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主题:前途教育
参加人员:应到人实到人
第二讲
一、学习实践技能,为新生的成长储备生存的本领
页脚
..
二、继续发扬狱吃苦耐劳的精神,积极对待艰苦的社会生
活
三、通过赎罪,洗刷过去的污垢,清清白白走以后的路,
让别人说去吧,你会获得成功!
四、人生长短,是否有收获,就看你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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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一、服刑只是人生的一个驿站,短暂的停留会让你学到更多的哲
理,为今后的人生之路铺垫更加通顺的坦途。
页脚
..
二、服刑期间学到的文化知识和实用技能,在回归社会后要学以
致用,以自己的双手改变自己的境遇。
三、懂得自尊自爱,回归社会以后更加要珍惜自己的人生,在自
尊和自爱中寻求真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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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前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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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一、人生之旅有坎坷,如何转变自己的价值观
1、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深思自己的罪责;
2、认真的悔改,赎罪,才是自己新生的第一步;
页脚
..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1、服刑人员是触犯法律而正在接受刑罚的公民
2、必须着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行为道德水准和
科学文化知识
3、诚信做人,认真悔改,健全人格,重塑人生,真诚对待
生活中的人和事
时间:年月日
地点:综合楼教室
主讲:
主题:人生观教育
参学人员:应到人实到
人生观教育
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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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培养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
第一节什么是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一、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基本含义
(一)世界观
所谓世界观,就是人们对于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
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二)人生观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人们在事件中形成的对于人
生的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
路的方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
(三)价值观
所谓价值观,就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
造价值等问题的基本观点。
二、世界观是人们的思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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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说,任何一个思想健全的人都在其生活实践中形成一定的
世界观。
只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真正掌握其立场、观点和方
法,才能在人生的航行中越过重重暗礁险滩,达到理想的彼岸。
三、人生观是每个人必须面对的选择
什么是人生?古往今来人们也有许多说法。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
人生首先是指一个人生命的自然过程,人生的生老病死展现了这一过
程。
四、价值观时时刻发挥作用的心指令
价值观,是一个人几乎每时每刻都会碰到的问题。人们说话做
事经常要考虑“有没有用”、“有没有利”、“值不值得”,“用”、
“利”、“值”是一种价值判断。也就是说,价值观从由来、实质和
运用角度定义,就是指人们的社会实践行为和活动的评价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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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年月日
地点:综合楼教室
主讲:
主题:人生观教育
参学人员:应到人实到
第二讲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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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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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
第二节怎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世界观的形成受到社会制度、社会环境的制约,人们因处在不同
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经济地位、不同的教育程度、不同的根本利益、
不同的实践能力,导致了世界观的多样性,或明显的差别。因此说,
每个人的世界观不是绝对一样的。
我们应该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呢?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
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三要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基础上该走啊客观世界。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观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
出来的。
(一)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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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使人们预先设定和追求的人生价值目
标,即“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
(二)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所谓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
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图。
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价值观就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
等问题的根本观点。
(一)人生价值的标准
认是社会的人,总是生存和活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并受
到一定社会关系的制约。
(二)人生价值的实现
人生价值的实现过程是人们以自己的人生实践活动不断改造外
界事物,创造社会财富,满足社会和自身需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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