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项目办理流程
1.项目申报审批
2.办理护照
3.办理签证
5.办汇
4.预购机票
6.出国(境)执行任务
7.办理回国手续
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规范
因公出国(境)项目须通过“中国石油因公出国(境)管
理系统”申报,登陆网址:10.8.41.13/wssp/
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文号
申报文号是各申报单位文件序号,由各单位按“×××字
〔200×〕×××号”格式编写(例如:“国际事业人外字〔2007〕026
号”,注意其括弧为六角括弧)自行编制,应包含制文单位、年
份和编号等信息。文号应具有统一格式,并连续编号,不得随
意更改。
二、文件标题
文件标题应按照“赴×××、×××国执行×××任务”格式填
写,包含出访国家、具体任务和类别等三项信息。不能笼统的
写为技术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或设备验收等,应包括具体会议
名称、验收设备名称或考察的具体内容。例如:赴美国执行膜
回收系统设计审查任务。
三、正文
“正文”是项目审批最重要的依据,应说明项目背景、出访
任务的必要性、目的和具体任务及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在
外时间、人数、国家、费用等超出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都必须
做出说明。
行文既要全面充分反映项目情况又须表述准确严密、文字简
练明了。
1.考察项目申请理由应作具体说明。例如说明生产经营中
出现的具体问题,国外现在有哪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等。
2.参加国际会议的项目应简要介绍会议背景、说明会议举
办的时间地点、会议注册费和参加的必要性。
3.执行合同的项目应注明合同号、合同中要求的执行任务
等。
4.项目应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目前的执行情况和具
体任务。
5.双跨团组: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项目应说明参加的理由。
参加外单位组团的,任务必须是和本单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并一定要说明所需详细费用情况;
6.有退休人员参加的团组,应说明该人员目前的岗位、健
康状况、参加出访的理由等。
四、团长姓名
团长由申报单位指定,必须是团组成员。石油外单位组团
的双跨团组,团长应为石油内单位参团人员。
五、出访人数
出访人数应填写团组总人数,石油外单位组团的双跨团组,
出访人数为石油内单位参团总人数。
六、启程日期
出访时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同时应为办理出国手续
预留足够的时间。
七、在外天数
包括执行任务必要的时间加往返路途,包含出入境当天。
八、组团单位
一般为申报单位,双跨团组组团单位为组织该团石油外单
位,应与任务通知书发文单位一致。
九、费用来源
费用来源是指此次出访费用直接支付单位,应按照出国费
用实际支付方进行选择,选择“其他方式”请在“费用来源补充说
明”中做详细说明。
十、任务类别
应按照“说明信息”中的解释进行分类并选择相应类别。
十一、项目备案号
项目备案号是指项目的备案号,已备案的项目必
须填写项目备案号。
十二、邀请单位
邀请单位指国外邀请单位,可以填写多个。
十三、出访路线
应与“任务目的”项中的表述相一致,不得随意安排与任务
无关的城市,并写明所有出访城市、在该市的停留时间和工作
任务,转机城市无须填写。中转是指到达目的国必须经过并需
要停留的第三国城市。例如:赴委内瑞拉经德国法兰克福转机
并需要在法兰克福停留1天。
十四、派员单位
派员单位应包含每个参团的单位及该单位的派出人数。
十五、团组人员表
团组人员表应包含团组全部人员信息,每个单位的人数应
与“派员单位”中的各单位人数相一致。因网上审批系统使用
的人员数据库中的信息是出国人员前一次出国时的个人信息,
在录入人员信息时请务必确认信息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请务必
更新,特别是出国人员的单位和职务。出国人员的各项信息不
得为空白或填写“无”,有行政职务的必须填写行政职务,不能
以职称代替,有多个行政职务的请填写最主要的职务,不得并
列填写多个职务;无行政职务的可填写职称;既无行政职务又
无职称的应填写该人的身份,例如“工人”等,但不能使用“干
部”或“职工”等笼统的称谓。除单位领导外其他人员必须填
写“二级单位”信息,并与其职务相一致,科级以下人员填至
处级单位。
十六、局级人员
团组中有副局级(含)以上人员参加的必须填写局级人员
情况,并说明参团的理由。
十七、附件
附件是出国立项申报必不可少的材料。根据出国项目类型
不同,应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并以PDF格式上传。文
件名应与附件内容一致,例如“邀请函”、“合同”、“日程安排”
等,文件名中不得使用标点符号以及特殊符号。
1.考察项目须提供详细日程安排和邀请信,日程安排应以
日为单位,邀请信应使用邀请公司抬头纸,有邀请人签名、被
邀请人信息,说明邀请的事由、时间地点、停留期限,并且每
个国家都必须有邀请;
2.培训类项目须提供相关协议和详细的培训日程,如需支
付培训费应提供相关费用明细;
3.执行合同的项目须提供商务合同,包括首页(含合同金
额、制造厂商、交货期等信息)、签字页,和涉及出访任务的相
关合同附件;
4.参加国际会议的项目必须提供会议资料,包括会议举办
的时间、地点、内容、日程及相关费用情况等;
5.参加外单位组团的项目必须提供组团单位征求意见函、
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复印件,出国费用明细和日程安排等;
6.有退休人员参加的团组,应说明该人员目前的岗位、参
加出访任务的理由,提供该人员的体检报告;
7.出访费用全部或部分由外方支付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十八、其他
跨单位组团的出国(境)项目,即邀请集团公司、股份公
司内部其他单位参加的出国(境)项目,在申报前须征求其他
派员单位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并附本单位外事主管领导签字的回复意见函。
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1.申报单位专办员填写立项
反
馈
2.申报单位业务处长审核
是否联合组团
反是
馈
否
征求参团单位意见
项目审批
批
准
未批准
项目终止
立项并下达任务通知书
护照办理
护照手续应在出国任务获得批准后,以团组为单位由集团
公司国际事业部统一办理(东直门石油大厦C810房间)。办理
护照通常需5个工作日,加急办理需3个工作日。办理结果可
在网上查询。(网址:10.8.41.13/wssp/)
一、办护照需提供的材料:
1.出国(境)项目申请表(网上审批系统中打印,需签章
原件)。
2.照片 申办护照人员近期(半年以内)彩光面普通二
寸标准像照片3张,以白为背景颜。要求免冠正面像,仪
态大方、自然、衣着整洁、露出双耳、不许留胡须、不得戴头
饰和假发,不能戴茶、变眼镜,戴眼镜时照片不得有反光
亮点;护照照片必须清晰,不能使用翻拍及模糊不清的照片。
3.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份(要求清晰整洁)。
4.有效期不足半年、没有足够签证页的护照均须重新办理。
二、双跨团组护照办理
1.有石油外单位人员参加的团组:
该团组获得批准后,我部向石油外参团单位发出“双跨团
组征求意见函”,获得派员单位“征求意见回复函”的回复后,
我单位人员方可办理护照手续,同时我部向石油外参团单位发
出国任务通知书,外单位人员持我公司 “出国任务通知书”(原
件)和“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在所在单位办理护照手续。
2.石油外单位组团的出国团组
该团组获得批准后,我部通过“征求意见回复函”回复组
团单位意见。办理护照时需提供组团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原
件)和“任务批件”(复印件)。
三、赴港澳通行证办理
短期赴港澳团组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需填写“申请因
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签注事项表”,并提供上述相关资
料。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需10个工作日。
签证办理
签证手续应在护照手续办理完毕后,组团单位以团组为单
位在集团公司国际事业部统一办理(东直门石油大厦C810房
间)。办理要求和结果可在网上查询。(网址:
10.8.41.13/wssp/)
办理签证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
二、邀请信
l. 邀请信是申办签证的必要材料,因申办护照、签证需
要一定的时间,所以邀请信上的启程日期要留出足够的时间。
如果在开始办理签证时,已临近或超过邀请信的启程日期,将
被视为过期邀请信。
2. 邀请信必须由前往国本土发出。原件、传真件、复印
件 (复印时不可随意缩小、放大)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提供。
3. 邀请信及用邀请单位的正式信函纸,应标有单位的标
头、 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等(视不同国家而不同)。邀请信
应按正规格式书写,邀请人应在打印的职务及姓名后签字。无
签字的邀请信视为无效。
4. 邀请信应包括访问目的、大约启程日期、在该国停留
时间、费用由谁支付、被邀请人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护
照号码等(就不同国家而不同)。
5. 邀请信是签证的主要依据,不得涂改。
三、各申请国使领馆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国际事业部网
站)
机票定购
集团公司组团的出国(境)团组的机票须在国际事业部统
一订购。原则上要求必须预定往返机票,国外城市间如有航班
须同时预定(对于未预定的团组将不为其提供地面交通费)。副
局级(含副局级)以上人员可乘坐公务舱,副局级以下乘坐经
济舱,机票预订系统网址:10.8.41.13/wssp/。
一、订票
1.出国团组在确定行程后,可在办理签证的同时预定机票。
登陆机票预定系统按照行程填写机票预定单。
2.出国管理处根据订单审核行程,审核通过由机票代理公
司按行程预定机票。
3.出国管理处审核机票行程,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返回组团
单位确认机票行程。
二、出票
在确定获得签证后,组团单位在网上确认出票。启程前在
东直门石油大厦C810房间领取机票。出国团组应按出国(境)
项目批准的范围内安排行程,不得擅自更改出国路线、在外时
间。
财务手续
一、申领外汇
出国前由团组经办人员在东直门石油大厦C810房间领取
“任务批件”和机票,交C804房间办理外汇申领手续。
外汇申领完毕后,向团组出具一份“出国人员费用包干表”
或“出国人员借款表”,请团组妥善保存,回国核销时使用。
二、外汇核销
出国团组回国后7日内,带着“出国人员费用包干表”或
“出国人员借款表”上所要求的出国人员护照和单据,到东直
门石油大厦C804房间核销外汇。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22:3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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