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
最近,常常听到有人问“怎么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
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其实生活中,越来越多人意识到精神生活的
重要性,并开始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精神利益,掌握精神损害
赔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那么接下来,我就带大家
一起来了解一下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吧。
一、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包括赔偿费用如何计算、医疗费用如何计算、误工费如何计算、
护理费如何计算等。
1、赔偿费用如何计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
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
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
费、护理费、后续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
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
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
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
用。
2、医疗费用如何计算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
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
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
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害人接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
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
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
资计算。
4、护理费如何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
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
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
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
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
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
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
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
级。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
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
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
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
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
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
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通过这
篇文章的阅读,希望大家了解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及一个基础
标准,以便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坚决地对侵犯自己合法权益造成精神
损害的行为说“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学习有关的相关法律。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3:10: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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