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风险分析
一、 定义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
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
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
劳动过程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
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
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
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二、 相同点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
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三、 区别
3.1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
合同法.
3.2 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
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
3.3 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
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
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
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3.4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
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
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
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
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3.5 **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
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
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
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 法律风险及适用法规
4.1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存在的法律风险.<1>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
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2>工资
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
劳务型企业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
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3>社会保险不参加.
.
劳务型公司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
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4>可承接岗位有限制.劳务派遣
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是指用
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
工作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
工在该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由被派遣的劳动者替代工作.
劳务派遣适用的法律条文.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
准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
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
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
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
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
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劳务派遣一
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
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的标准处以,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
.
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
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4.2 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存在的法律风险:<1>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
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2>劳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
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劳务外包的优势.<3>劳务外包存在商
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涉案.<4>发包企业对承包
方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务外包使用的法律条文.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
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
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五、 企业用工须知
5.1 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
同.
5.2 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
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5.3 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
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
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
.
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
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
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
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
劳动者.
5.4 约定税收财务处理.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
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
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
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
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法人
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六、 结论
基于劳务外包中的员工并不是企业自己的员工,因此,对于这些
人员,企业无须承担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义务<如:签定劳动合同、缴
纳社会保险、支付工资等>,企业只需按照外包合同的约定对外包公司
承担相应的合同法上的义务即可.如此一来,企业既实现了满足自己
用工需求的目的,又大大规避了劳动法上的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合理
利用业务外包的经营策略以整合企业外部优秀资源,规避用工法律风
险.
.
七、 具体工种分析
7.1 清洁工特点
清洁工即清洁工人,指那些负责清洁地方的工人,职务包括打扫、
收集垃圾送到指定收集处等.与用人单位的主要工作或者主要经营活
动联系不大, 岗位要求低, 变动频繁, 工作时间不是每天八小时制.
鉴于清洁工特点从不同用工形式分析:
1. 劳务派遣
优点:方便管理,控制用工成本,规避经济补偿金.
缺点:稳定性差、不便于用工规模控制,与派遣单位的连带责任.
2. 劳务外包
优点:企业无需承担保险、经济补偿等风险,规避劳动纠纷.
缺点:没有对保洁人员形成直接管理,企业相关信息安全风险.
建议:清洁工可采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制或劳务外包.
7.2 文秘特点
掌管文书并协助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掌握企
业信息量比较大,岗位要求不高,工作内容是为部门工作提供协
助.
鉴于清洁工特点从不同用工形式分析:
1. 劳务派遣
.
优点:方便管理,**性好,规避经济补偿金.
缺点:六个月的期限,稳定性差,与派遣单位的连带责任.
2. 劳务外包
优点:企业无需承担保险、经济补偿等风险,规避劳动纠纷.
缺点:没有对相关人员形成直接管理,企业相关信息安全风险.
建议:清洁工可采用全日制劳动合同制.
7.3 保安
同清洁工
7.4 前台
同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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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6:35: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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