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体内涵是什么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5个方面:领导责
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
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
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
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
奖惩兑现。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
表率。
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
班子及其成员;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
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下级党委政府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
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
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监督的方式方法包括,
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
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威慑力;
依靠群众开展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
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管好自己,又要对班子和队伍严
格教育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
的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
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未切实履
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本文发布于:2023-11-04 05:30: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990470388100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体内涵是什么.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体内涵是什么.pdf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