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
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8.09.22
• 【字 号】柳政办[2008]135号
• 【施行日期】2008.09.22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政办〔2008〕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的决
定》(桂发〔2008〕2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8〕53号)要求,成立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
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俊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甘 霖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徐 锋 副市长
成 员:李 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仕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成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涛 市发改委主任
王柳平 市经委主任
吕洪安 市监察局局长
刘 军 市财政局局长
叶枝柏 市招商促进局局长
郑杰忠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耀梅 市规划局局长
杨 义 市建委主任
袁东升 市商务局局长
兰 登 市农业局局长
甘景林 市环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梅兼任,副主任由叶枝柏兼任,办公室
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促进局。
二、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大兑现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行业)提高招
商引资项目“三率”;协调、督办(外商)投资投诉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会议议事
制度。
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会议议事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日常
工作的一名副组长召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项目情况可
临时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审核列入本级大兑现工作的项目;通报招商引资
大兑现项目进展情况,确定需重点督办的重大项目;督办投资投诉工作,协调解决
项目推进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办市领导交办的事项。
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市直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落
加会议。
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项目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协调会议交有关单
位办理的事项,有关单位应抓紧办理,办结情况由大兑现办公室呈报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办公室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全市大兑现项目进展情况,每年筹备全市招
商引资项目大兑现领导小组工作总结和表彰。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位作联络员,联络员代表所属单位参加大兑现
办公室工作,参加办公室工作会议,执行各项会议决议,通报工作信息等各项工作
任务。
市招商促进局负责大兑现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各项会议承办工作,并对大
兑现项目进行组织和管理。
四、建立各项保障机制
(一)建立督办机制
大兑现办公室对本级大兑现项目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督办,对特
殊个案按特事特办原则督办;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责任人,一个协调服务小
3. 《柳州市对外开放工作信息》宣传大兑现工作情况。
(三)建立考评机制
每年对全市大兑现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优秀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向
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作为评先和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工作不力或不作为者
由大兑现办公室提出处理建议报市委、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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