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8.04.14
• 【字 号】庆政发[2008]7号
• 【施行日期】2008.04.14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庆政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
政发〔2007〕70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市节能减排
工作,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立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丕龙 市委常委、副市长
沈宏宇 副市长
金建国 市长助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赵明江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丁喜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姚丽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国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彩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兴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刘桂岭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宋彦超 市统计局局长
单海峰 市教育局局长
王兴柱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冯建国 市监察局局长
李忠惠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曲殿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武 市交通局局长
杨一龙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徐国臣 市水务局局长
楚小平 市林业局局长
苗春水 市商务局局长
袁长军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 策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栾福成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侯玺权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国光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于 平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陈 枫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牛玉全 共青团大庆市委书记
董洪仁 市总工会副主席
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长助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金建国兼任。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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