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
和服务的行为(以下简称产品和服务),督促证券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活
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文件,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 证券公司开展与下列业务相关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适用本规
范。
(一)向投资者销售产品;
(二)以投资者买入产品为目的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顾问(投资咨询)、
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直接或间接面向投资者的服务;
权益保护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流程,规范对投资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畅
通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纠纷等活动,以推动实
现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环节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第四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
护工作进行自律管理。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投资者权益
保护工作。
第五条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自
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
履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
第六条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标包括:
(四)多元化解投资者纠纷,倡导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念,引导投资者
理性维权。
第二章 组织与制度保障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投资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内部制度体系、企业文
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从制度、人员、流程、经费等方面保障投
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使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贯穿到各项业务、各个环节
和各个岗位中。
第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组织架构,明确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证券公司应当明确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或成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统筹部署整个公司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及年度预算;
(二)策划、组织及实施投资者权益保护活动;
(三)考核和评估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效果;
(四)调查和研究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建设和培养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队伍;
(六)落实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七)将相关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的业务制度制定、执行情况纳
入合规审查范畴;
(二)投资者投诉、调解受理流程及处理程序;
(三)投资者教育相关制度;
(四)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相关制度;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监督和考评制度;
(六)投资者互动沟通机制及投资者意见建议处理流程;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制度。

本文发布于:2023-11-25 21:22: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09185801015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pdf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