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案例:
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魏某准备回家吃午饭,
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疼得他大叫起来,赶紧用手
捂住头部,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他的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
伤。同时发现,“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魏某的
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
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
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报警后,魏某表示,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
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请用侵权
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
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
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当然是动物。但是,这个乌龟又
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
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
责任。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害物乌
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最终
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
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我的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
不论怎样,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是动物,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
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
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
没有管理好,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自主加害于他人。而本案则不然,是因动物
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尽管如此,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
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
是有道理的。因此,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
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构成侵权责任。
2.但是,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这就是,
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规则处理。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
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却
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3.如果经过警方侦查也无法确定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那么,这个案件就
极类似于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在重庆法院判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案件中,一个高层建筑上有人抛掷一
个烟灰缸,造成过路人伤害,无法确定究竟是该建筑物的哪一个人所为,因此,
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确定由该建筑物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
实施这个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是建筑物抛掷物责任的规则。尽管有
很多人反对这个案件确立的规则,但是,法理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合理的,从保护
受害人的角度上说是公平的。当然,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
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没有规定这个规则,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如果
无法查清致害的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但可以肯定一点,就是乌龟必然是魏
某楼上2至7楼的居民之一所有或者管理,不可能是他人。因此,为了保护受害
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到实现,也就是依据民法同情弱者的原则,可以参照物件致
人损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规则,确定由2至7楼的6户居民对魏某的损害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如果其中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乌龟,也就是不可能实施
这样的管理不当的行为的,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结论
可见,这个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复杂程度,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适用。因此,要
经过以上这些复杂的过程才能够确定。至于其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倒是简单,就
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确定即可,没有特殊的规则。
物业管理执行方案
一、物业管理人员要具备服务意识
1、物业管理人员形象。仪容、仪表要具有亲和力,着装
整齐,面带微笑。
2、服务观念的培养。物业管理各单位是营业现场创造和
维护良好购物环境的重要部门,所以各项配合工作都要以不
影响营业销售为前提。
3、物业管理人员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营业现场的服务
工作中,但很多配合工作也要直面消费者,如卖场保洁人员、
保安员、设备维护人员都会与顾客接触。怎样从公司利益出
发,更好地为顾客服务是工作执行的要点。故服务意识就是
如何为现场管理单位做好配合、协助。更好地使消费者感觉
便利和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
二、开店、闭店物业管理配合事项
1、工程设备人员:
每天8:00开启通道口和办公区照明;8:10开启卖场
主通道照明;8:25开启卖场所有照明.空调、电梯等各项使
用设备开启时间另行规定,同时检查各项设备的使用状况。
2、保洁人员
每天按时进入卖场进行通道的清洁工作,开业后进行细
部保洁工作。
3、保安人员
每天7:30进入卖场,与夜班交接工作后负责门岗,8:
30协助营业单位开门进入卖场。
闭店流程:
送宾曲结束后,工程设备人员关闭主场照明及各项使用
设备,保留各通道灯带。保安员协助现场营业主管,对滞留
顾客委婉送宾,营业员统一退出卖场后,营业主管和保安人
员一同对卖场仓库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一同锁
门,封场、做好记录并签名。
三、营业中维护保养工作执行要点
1、营业时间卖场设备出现问题影响现场正常营业,如
电梯停运、停电、陈列道具损坏等,需要现场维修。
要设置维修指示牌:“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尽量快
速完成,不影响顾客购物。如果因设备损坏造成人
员伤害,应立刻根据实际情况,送往医院,并
妥善处理。
2、如各项使用设备需检修,但不影响营业使用,尽量
打烊后再行维护。
四、紧急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1、停电
对于临时性的停电,在发电机未启用,各部门根据自己的
岗位职责,立刻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1)营业单位加强巡场,各柜位营业人员照看好自
己的商品,同时对顾客宣导电路检修暂时停电
表示道歉,并稳定顾客情绪。同时安排人员在
电扶梯口疏导顾客,防止跌倒,并致歉。
(2)财务单位立刻派人到各收银台督导收银员保
管好现金,并使用手工收银单。
(3)保安人员协助现场营业单位疏导顾客,加强现
场保卫,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对各通道口做好
警卫,做好引导工作。
(4)工程人员检查应急灯使用情况,尽快检修线路
故障,使发电机迅速启动,并做好各项设备维
护工作,使通电后能够正常工作。
2、火灾
有火情发生时,保安人员和消防责任组立刻赶到现场
补救,并根据火灾情况进行人员疏导,如火灾无法控制,
消防联动系统立刻启动,并协助营业现场做好疏导工作,
收银台现金收集携带,各通道口保持畅通,人员顺利疏散,
同时通知消防单位进行补救。
3、商品丢失
营业现场发生抢劫、偷窃事件时,保安接报警后,及
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报警请公安人员来处理。同时
利用监控设备,查嫌疑人,协助公安人员开展后续工作。
五、大型活动配合准备事项
公司在举行“五·一”、“十·一”、“周年庆”等大型促
销活动时,工程设备单位事前做好各项卖场设备的检查维护
工作,使各项设备都能保证活动期间正常使用,并对临时促
销场所做好电源、照明的设备的检测安装。保安员加强商场
进出通道口的引导工作,使人员安全、顺利通过。同时协助
卖场做好商品及收银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洁人员加强营业现
场各通道清洁维护,保证洗手间干净整洁正常使用。
本文发布于:2022-07-27 18:27: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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