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
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
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
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案件回顾
上海法院首例认缴出资案判决:认清认缴的法律风险!
注册资本2000万的某投资公司,实缴出资400万。新
《公司法》股份认缴制出台后,增资到10个亿。在签
订近8000万元的合同后,面对到期债务突然减资到
400万元,并更换了股东。
债权人在首笔2000万元无法收取后,将该公司连同新、
老股东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投资公司与新老股东均承
担债务的连带责任。2015年5月25日下午,普陀法
院就该起认缴出资引发的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
裁判要旨
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
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公司包括
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缴纳出资,以用于清偿公司
债务。
法庭审理
法官在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投资公司作为目标公司
股权的购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股权价款构成
了违约,应该以其全部财产对原告承担责任。
投资公司及其股东在明知公司对外负有债务的情况下,
没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减资,该减资行为无
效,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该恢复到减资以前的状态,
即公司注册资本仍然为10亿元,公司股东为徐某和林
某。
在公司负有到期债务、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
下,股东徐某和林某应该缴纳承担责任之后尚欠的债
务;
如果公司完全不能清偿债务,则徐某和林某应该缴纳
相当于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注册资本,以清偿原告债务。
同时,被告投资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和条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类似于抽逃出资行为,公司债权人也可以
要求徐某和林某对于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
毛某在本案系争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退出公司,
不应该对其退出之后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减资
行为被认定无效之后,应该恢复到减资行为以前的状
态,因此被告接某不应认定为昊跃公司的股东,接某
可以不承担投资公司对原告所承担的责任。
2015年5月25日下午,普陀区法院就案件作出一审
判决。某投资公司应该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国际贸易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对投资公司
不能清偿的股权转让款,徐某和林某在未出资的本息
范围内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对“公司财产”的理解,不能仅仅限于公司现有的财
产!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也是公司的财产或
者财产利益。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公司债权同样是作
为公司财产的组成部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
他人享有的债权,也可以成为执行标的。
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来说,股东个人尚未缴纳的注
册资本,与一般的债务并无区别,同样可以看作是公
司股东对公司所负的债务。从有关《公
司法》的司法解释来看,也可以得出公司债权人可以
要求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结论。
现行《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中对于公司违背法定程序
和条件减资未通知已知债权人的,具体应该如何承担
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这并不妨碍法院根
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参照适用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
①律师解读
《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由此可知,股东的责任范围仍然
是其认缴的全部资本。完全认缴制下的“认缴不实缴”
不等于“可以不缴”。
在2014年2月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
“《公司法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
法解释三》”),对如何在认缴资本制下保护债权人的
利益做出了更为详尽的安排。
例如:《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
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
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
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
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
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②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可能是创业者遇到的第一个坑,
看似简单实操复杂,采用“正确姿势”十分重要,传
统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的不一定能给出太多专业意见,
如果遇到难点问题,建议向专业的法务服务机构咨询。
记住:认缴制下不可任性而为,一不小心,有可能陷
入牢狱之灾。
2那么,注册资本该写多少?又如何确认认缴呢?
注册资本并不是写越多越好!
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行后,注册公司门槛降低,无需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理论上,除了仍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外(比如
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建筑施工、典当、
外商投资、劳务派遣等十四类行业),注册资本随意
设定都是可以的。
作为创业者应当有比较严谨的法律意识,建议考虑
以下几点因素:
1、公司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比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
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
京东也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出了标准:注册资本为
200万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如招投标等,
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2、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
注册资本与所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是成正比的。比
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A占70%股
权,所以需要出资70万。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
了1000万的外债。那么A最多只需用他70万的
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
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A依旧占
70%的股权,那么A就要承担700万的责任!
3、一个小的考虑:印花税
每年年底,企业要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万分
之五的印花税。例如一家科技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100万元,如果企业完成实缴,那么,企业的印花
税将是500元。
说个极端的例子,2016年,一家名为安徽玉龙地
智慧餐饮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亿元(3个腾讯
的估值),如完成实缴,印花税将达到25亿元。所
以那些想要伪装成亿万富翁的“创业土豪们”要慎
重了。
所以,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联网创
业者走的是股权融资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权比例,
而不是注册资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
合理的注册资本,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注册资本怎么确认已缴纳?
公司成立后,需要在银行开设一个企业银行账户。
股东个人(或单位)从自己账户向公司账户转入应出
的资金即可,转账资金用途里要写上“投资款”即
可。
以前实行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
的。现在多数情况下已经不需要了,只有一些招投
标项目或者比较大型的合作伙伴,为了确认合作公
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实缴,需要合作公司出具验资报
告。验资报告可以在实缴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
来出具即可。
3常见问题
Q1:注册了一家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后来不
想经营了,需要补全这100万吗?
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
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
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
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
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制“只是不
用现在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
债务责任。
Q2: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当然可以使用。
注册资本就是公司的钱,就是公司用来花的。一般
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日常经营运作、发放员工工
资、进货、购买办公用品等。
但是,注册资本不可以随意支给个人使用,如果需
要给个人打钱,必须要有相应的发票报销,或者走
工资、劳务费用、奖金等形式。
本文发布于:2022-08-21 07:03: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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