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指定分摊协议
被赡养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赡养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分摊事宜,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如下:
一、各方确认,被赡养人指定的分摊额度如下:
1.1、赡养人分摊额度为元,
1.2、赡养人分摊金额为元,
1.3、赡养人分摊额度为元。
二、本协议有效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
效期届满后被赡养人未变更指定分摊额度,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
年,以此类推。
三、本协议经被赡养人及赡养人签字后生效。
被赡养人:
赡养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2019年01月01日
本文发布于:2022-07-14 08:58: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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