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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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复习资料大全]司考中国法制史重要
名词解释: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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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司考中国法制史重要名词解释:元律,(主要是《元典章》)元代
法律的总称。元代制定颁行的法典有:(1)《至元新格》,公元1291
年颁行,是元朝统一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典。(2)《风宪宏纲》,元仁宗
时颁行,纪、吏治方面的法典。(3)《大元通制》,公元1323年颁行,
是元朝统一以来法例的汇纂。(4)《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典章》),
元英宗至治年间编订,汇集了从元初到至治二年五十年间有关政治、
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和条画(元初的法律),共六十卷。
内容为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工部,
十门,凡三百六十三目,每目分若干条格。其中《刑部》最多,有十
九卷,其刑仍是答、杖、徒、流、死。(5)《至正条格》,公元1346
年颁行,系增删《大元通制》而成。这些法律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
迫,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斗争,维护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
确认畜养奴婢的制度,并保留了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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