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30%扣除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包括但不限于:
个人向以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公益机构捐款,在个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序号
1联合国儿童基金
2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3中国绿化基金会
4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
5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6光华科技基金会
7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8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9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10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11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12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
1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5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16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
17阎宝航教育基金会
18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19
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
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捐赠对象执行或发布时间
1998年10月1日
2000年5月9日
2000年8月15日
2001年1月2日
2001年3月19日
2001年2月27日
2001年3月22日
2001年5月22日
2002年10月8日
2002年11月19日
2003年1月29日
2003年2月14日
2003年6月30日
2003年6月24日
2003年6月30日
2003年10月29日
2004年3月8日
2004年5月21日
2005年10月13日
2006-4-4
2006-4-3
2006-5-14
奥运会期间
20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21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22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
23北京奥组委
24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2005年1月1日
25通过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捐赠2005年9月29日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26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中华文学基金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6年1月1日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
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中远慈善基金会
张学良基金会
周培源基金会
中国孔子基金会
27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中国电影基金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
2007年1月1日
2、100%扣除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2老年服务机构
捐赠对象执行或发布时间
1999年10月1日
2000年10月1日
1社会力量资助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
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按照《中
3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2000年1月1日
予的职责开展的相关活动。“红十字事业”需具备十项条件。)
4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2001年3月8日
5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2001年7月1日
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现金和实
6
物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慈善总会疫情解除后,停止执行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7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2003年1月1日
孙治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福利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病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中国绿化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2004年1月1日
92006年1月1日
10通过全国县级以上总工会用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捐赠
11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地震灾区的捐赠
2007.01.01-12.31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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