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停车处罚规定

更新时间:2025-12-21 18:30:2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0日发
(作者:公司清算)

交通违章停车处罚规定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

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

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五元,记二分。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五元,记

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200元,记

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21年废止,根据2021年10月28日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不扣分,

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

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

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

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

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

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

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

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一,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方可选择任

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必须到

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

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第三,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违例当事人或

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第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第五,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

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

第六,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

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3%加处。

第七,单位要求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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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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