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更新时间:2025-12-14 14:05:57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6日发
(作者: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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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010—

传真:010—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

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

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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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

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

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

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

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

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

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

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

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

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

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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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

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

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

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

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

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

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

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

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

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

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

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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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律师每个合同年度为甲方工作个小时。甲方委托事

务不足小时数的,视为乙方律师完成了工作量;甲方委托事务超过

小时数的,超出部分减按每小时元人民币计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年月日之

前再支付元人民币。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

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

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

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

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

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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