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原则
广东律师:
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一般性
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
例。
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由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
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
任。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赔偿,赔偿应以侵权行为所
造成的损失为限。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鉴于技术创新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其损害
事实、后果的不易确定性,不少索赔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规定了知识
产权侵权求偿的法定赔偿制度。即规定开始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应当
求偿的数额多少。这在着作权立法机构中尤为突出。
所谓百分之十赔偿原则,是指由指对知识产权法律明文规定犯罪
行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幅度)。在人
民法院无法查清受害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营利数额,或者受害人直接
要求按采取法定最低赔偿额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赔偿
数额确定赔偿数额。在知识产权立法就此著作权规定以前,应当由最
高人民法院出炉司法解释,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无论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
律条款规定得多么严密、具体(这实际不可能作到),无论是适用全部
赔偿原则还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都不能排除宣判法官根据开庭审理
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法律的具体适用于,以及在法律境况规定的赔偿
数额幅度之内根据个案情况的裁量。
4、精神损害赔偿限制指导思想。精神损害赔偿限制指导思想,是
指对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的知识产权中精神权益损害,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9:32: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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