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
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
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
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
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
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
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
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
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
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
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
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
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
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
5000万元。其最氏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
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
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
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
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
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
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注册资金很假的!
只要在500W以下,都可以通过一些财务公司,给你提供验资服务,当然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不是
很大的!(例如你注册500W的公司,他收取费用一般在5000块左右!)
无非证明下,你开这家公司能出多少钱,而这钱是你能调动的,并非实际要用的!国家不拿这钱的,
完全是属于你自己的!
但记住,帐要做好!否则被查了麻烦!
实收资本
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作为资本金的资金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资本
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金的资金。开办企业,必须依法筹集最低限度的资
本金即注册资本。但是投资者的资本金,往往允许分次缴付,因此在核算上就有
必要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来反映实际收入的资本金。投资者在缴清资本金后,
企业的实收资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又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不一定都能作
为资本金,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交付的出资额大于按合同、协议所规定的出资
比例计算的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都
只能列作资本公积金,不能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根据公司法的规
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可将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金。在
将公积金转为资本金时,可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
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金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25%。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时,应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借方和
“实收资本”科目的贷方。将公积金转为资本金时,应记入“资本公积”、“盈
余公积”科目的借方和“实收资本”科目的贷方。“实收资本”科目应按投资者
设置明细帐。
实收资本是指按企业按章程的规定,投资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注册资本则是指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
登记的实收资本数.
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即要求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一致.
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减超过20%时,应当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到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
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
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
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
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0 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
少于 10 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 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
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07:54: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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