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恺等任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12.17
• 【字 号】泰政发[2012]215号
• 【施行日期】2012.12.1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恺等任职的通知
(泰政发〔2012〕2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以下试用期满,决定正式任用:
李恺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史凯忠任泰州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黄雨祥任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宗长友任泰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委;
张亚坤、郑永寿任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匡章斌任泰州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吉志铭任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
严俊武任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黄铭任江苏省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公路路政支队支队长;
李羊喜任泰州市信访局副局长;
丁建中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
任;
何杰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局长;
朱叶青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局局长;
王届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主
任;
周同山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
邵骅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计局局长;
王敏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
长;
章涛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局局长;
刘鹏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局局长;
高明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
办公室主任;
吴翔、史献辞、耿晓利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华晓明、朱桂五、张银宝任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翟荣明任泰州市周山河街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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