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征地转
非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6.07.27
• 【字 号】顺政办发〔2016〕23号
• 【施行日期】2016.07.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征地转非安置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6〕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顺
义区征地转非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被征地村民转非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负责制
定征地转非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领导转非安置工作,协调解决转非安置过程中
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转非安置工作圆满完
成,保障被征地村民及时转非安置,实现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主管城建副区长
区政府主管民政副区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维稳办主任
区信访办主任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区监察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局长
(三)负责与相关部门及属地的联络对接工作,协调解决转非安置过程中的具
体问题;
(四)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征地转非安置过程中区属相关单位处级干部工作情况进行
考察和监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转非安置进行宣传,对舆情进行重点监控,
确保正面的舆论导向。
区维稳办:负责指导、协调主责部门做好征地转非安置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及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因征地转非安置引起的信访接待及协调处理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转非安置政策的审核把关和行政复议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转非劳动力安置及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超转人员安置及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转非安置工作资金保障工作。
市国土局顺义分局:负责报批征地手续,取得批复。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负责提供征地转非安置人口数据。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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