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期
第36卷
(总第193期)
JOURALOFGUIZHOUUIVERSITYOFEGIEERIGSCIECE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O.2,2018
Vol.36
Generalo.193
诉诸无知的法律修辞研究
夏卫国
(山东大学威海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山东威海264209)
摘要:诉诸无知推理形式是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论证模式的抽象统称。谬误的修辞含义就是公式A在
穷尽所有可能状态下,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如果认识主体强行从前提推出结论,认识主体的推理公式A
就是一个谬误,其说服力仅此而已。基于谬误的修辞定义,诉诸无知谬误的修辞含义就是在穷尽所有可能
状态下,“不能证明A为真,必然推出A为假”,或者“不能证明A为假,必然推出A为真”,在经过检验之后,有
一些具体诉诸无知论证模式成立,另一些具体的诉诸无知论证模式不成立,它并不是前提在穷尽所有可能
状态下能够必然推出结论的,因此,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是诉诸无知推理形式在法律领域内的具体论证模
式,它们的关系应该是推理形式相同,论证层次不同,上位概念规约下位概念的关系。
关键词:不同抽象层次的推理;诉诸无知谬误;无罪推定、有罪推定的论证模式;规约
中图分类号:B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239(2018)02-0048-07
在法律方法和逻辑社会文化研究领域,诉诸无知推理形式与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论证模式联系
在一起。有学者认为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的逻辑基础是诉诸无知谬误,有学者认为无罪推定的逻辑
基础不是诉诸无知谬误,有罪推定的逻辑基础是诉诸无知谬误。有学者认为无罪推定的逻辑基础是
常识推理。可以说,当下学术界关于诉诸无知推理形式和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论证模式的研究争论
不断,困惑并未消除。本文从法律修辞角度探讨诉诸无知推理形式和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论证模式
的“说服力”法律适用问题,应该是目前研究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希冀进行系统性梳理与澄清,从
而能够真正自觉地理解和运用诉诸无知推理形式和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论证模式。
一、“诉诸无知”推理形式和“无罪推定、有罪推定”的论证模式[1]
诉诸无知推理形式如下:
第一,由于不能证明命题A为真,所以,A为假。
第二,由于不能证明A为假,所以,A为真。
无罪推定的论证模式:
不能证明被告A有罪,所以,A无罪。
有罪推定的论证模式:
不能证明被告A无罪,所以,A有罪。
无罪推定的论证模式可以抽象表达为诉诸无知推理形式:
由于不能证明命题“被告A有罪”真,所以,“被告A有罪”假。
有罪推定的论证模式也可以抽象表达为诉诸无知推理形式:
收稿日期:2017-12-12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项目“基于现代逻辑应用的分析马克思主义研究”,项目编号:16CZXJ14。
作者简介:夏卫国(1972-),男,江西永丰人,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山东大学(威海)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应用理论等。·48·
Copyright©博看网htsReserved.
由于不能证明命题“被告A无罪”真,所以,“被告A无罪”假。
需要注意的是,诉诸无知推理形式和无罪推定、有罪推定的论证模式不是同抽象层次的推理,
而是不同抽象层次的推理。诉诸无知推理形式是无罪推定、有罪推定等相关论证模式的抽象统称。
也就是说,诉诸无知推理形式是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论证模式的上位概念,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论
证模式是诉诸无知推理形式的下位概念。但是,有学者认为,“单纯从论证形式的角度,我们不能
分析挖掘出诉诸无知论证这类非形式谬误形成的根本原因。由此,即便无罪推定和诉诸无知论证包
含相同的论证形式,也绝不能由此认定二者的实质相同,绝不能由此断言无罪推定就是逻辑上的
‘诉诸无知’”。
[2]37
我不同意“单纯从论证形式的角度,我们不能分析挖掘出诉诸无知论证这类非形
式谬误形成的根本原因”,而是认为“单纯从论证形式的角度,我们能够分析挖掘出诉诸无知论证这
类非形式谬误形成的根本原因”,由此可以把无罪推定、有罪推定论证模式的合理性分析出来,试图
把“推理形式相同,论证模式不同”统一起来认知,而不是简单“割裂”。
二、重言式(逻辑真理)的角度
依据重言式(逻辑真理)的语形和语义性质,谬误可得到清晰认知。
真值表可以判定任一真值形式A是否为重言式,或矛盾式,或可满足式(可真式)。定理如下:
[3]
第一,公式A是可满足式当且仅当公式A在真值表中至少有一行的取值为真(见表1)。
表1A=(p(p∨q)→q的真值表
pqp∨q
T
T
T
F
p(p∨q)
T
T
F
F
p(p∨q)→q
T
F
T
T
∨∨
F
F
F
T
∨
T
T
F
F
T
F
T
F
第二,公式A是重言式当且仅当公式A在真值表中各行的取值都为真(见表2)。
表2A=(p(p∨q))→q的真值表
pqpp∨q
T
T
T
F
p(p∨q
F
F
T
F
(p
∨∨
(p∨q))→q
T
T
T
T
∨
T
T
F
F
T
F
T
F
F
F
T
T
第三,公式A是矛盾式当且仅当公式A在真值表中各行的取值都为假(见表3)。
表3A=((p∨q)
pq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