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研报告4篇
*目录法律调研报告关于法律援助调研报告国土局法律法规宣传
培训调研报告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为了拓展和
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法律
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法
律服务,市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专
业人员,在齐育华副主席的指导下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情况进行
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司法局及xx区、xx县司法
局关于法律服务市场建设的情况通报,走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并
同部分县(区)法律工作者、政府办公室领导进行了座谈分析。现
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
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
员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他们努力做好法律服务与和谐社会建设
紧密结合的*,引导众正确反映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
权益,服务保障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我市的社会经济、
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服务机构不断健全。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7个,
社会律师140人,公职律师5人;公证处9家,公证员21人;基
层法律服务所2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6人;法律援助中心
10家,援助律师32人;司法鉴定所3家,执业司法鉴定人20名。
在法律服务队伍稳步增长的同时,今年以来加强了法律援助和司
法鉴定机构的建设,以保证特殊体的法律需求。在原先创建的
基础上,全面推进并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
律联络点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有15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
援助工作站,占乡镇、街道总数的83.4%,村、居法律联络点的
建设也全面展开,同时合理规划和配置鉴定资源,成立了我市首
家法医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所——xx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填补了我市精神病司法鉴定技术的空白,也为当事人就近进行精
神病类司法鉴定提供了便利。
(二)服务范围不断拓展。20xx年以来,全市有423家政府
及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聘请律师和公民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
事辩护案件1653件,代理民事案件6060件,代理行政案件157
件;共办理各类公证96436件,其中涉外公证(含港澳台)84928
件,国内公证11508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案件1915
件,非诉讼案件119件,调解纠纷518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
困难众提供法律援助3697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532起,接
待来电、来人法律咨询14824人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鉴
定委托4182件,各种法律服务数量较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优
化了我市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与此同时,我市的法律服务已逐
步转变服务观念,触角不断延伸,满足了社会不同层面的法律需
求。一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司
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
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主动出击,积极出力,鼓励、
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各级政府
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指导工商系统开
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现全市有5名工商系统公职律师取得执业
证。二是服务经济发展。继续引导和鼓励律师积极介入经济建设
主战场,为工业园区开发、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指导侨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开展工作,为华侨
要素回流工程做好服务。三是服务和谐社会。积极参与政府信访
接待和体性事件处理工作,选派了政治意识强、经验丰富的律
师,轮流参与市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为上访众解答法律问题,
协助信访部门调处涉法涉诉案件,为涉法信访案件及时提供免费
法律服务,引导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
稳定大局。四是服务民生工程。在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等民生
工程中发挥法律服务优势,开展旧城改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截
至到9月28日,由市、区人民调解员、司法局骨干力量、专职
律师组成的5个调解小组成功调处纠纷64起,涉及拆迁户359
户,拆迁面积近5000平方;拓宽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除《条例》
规定的范围外,对党政领导交办的、信访部门转办的、工会或残
联等团体要求办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等青少年体合法权益受侵
害的和其他确实需法律援助的事项,都扩大为法律援助的范围,
如庆元的法律援助案件从XX年的15件上升到20xx年的163件,
使弱势体获得了必要的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
是服务基层农村。积极搭建法律工作者为基层服务的平台,引导
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成立了xx市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站,
建立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村、居结对制度,全市各律师事
务所与有关乡镇、街道、村、居签订了法律帮扶协议,负责涉讼
案件,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意见,为弱势体提供法律援助。开设
“法制讲堂”,为居民定期进行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全市
9个公证处也分别与9个行政村建立了结对联系制度,其中有7
个公证处还与联系村签订了书面的法律服务协议,无偿提供公证
法律服务,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协助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帮助低
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三)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了
“教育规范树形象”、“规范建设年”等活动,完善了工作机制,
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了
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力度,通过信息公
开、诚信档案等方式规范行政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自律管
理,形成三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二是完善法律服
务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监督和指导县(市、区)法律服务工作,落
实便民措施,简化程序,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发放办案情况反馈
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法庭旁听、自查抽查、评选优质案件等
方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务便民机
制。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
援助;采取积极措施,对农民、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请求经济赔偿
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及时
获得法律援助;创新服务形式,采取代书、诉讼、非诉讼代理等
服务方式,为农民、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关于法律援助调研报告]法律调研报告(2)|党的十八大
全面勾画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随着依法治国的步法不
但加快,和谐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国家对农村基础建设不断加
大,惠民政策也落实到千家万户,农村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大量
涌现。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坚巨,责任更加重大。笔者通过对竹
溪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发挥基
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高整体效能,推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的全面发展进行了调研。
一、xxxx县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现状
在竹溪县15个乡镇,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司法行政
机关基层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司法
助理员兼职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辅助性工作。自
XX年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基层法律援助
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12个。
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面临的问题
1、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基层法律援助
工作的发展。
竹溪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37万,一个法律援助中心,12
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仅有3人,各乡镇
开展法律援助辅助性工作的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不足20人。
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
捐款及行业奉献(主要指律师义务办案),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
没有具体的经费,且在具体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受许多客观
因素的制约,会产生一定的服务成本,给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带
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2、援助对象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须进一
步加强。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我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是农村,
工作的难点是怎样开展好对广大农民众的法律援助工作。部分
农民众特别是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不够。比如,一
些案件的当事人对法律援助的要求标准过高,一些人“打官司”
就满腹牢骚,一些人认为一经法律援助程序就必须给受援人带来
直接利益,还有一些案件当事人由于不懂得法律,或受利益的驱
动,想打赢官司又不想花钱,每遇案件动辄就到法律援助中心,
不理会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他们提供无偿
服务……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和强度。
三、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建议
1、整合所有力量,发挥资源优势。
配备专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鉴于目前的司法体制,律
师业务已经进入了市场化运作。律师的工资不再由政府拨款,只
能靠代理案件收取案件代理费用。由于律师业务由当地司法局管
理,司法局靠行政命令,长期安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提
供法律援助恐怕难以长久。要使律师代理法律援助工作长期开展
下去,建议在县一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几名专职律师,由财政发
工资,纳入公务员编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由专职律师专门代理,
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持久性。
利用乡镇司法助理员开展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乡镇司法助
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在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
作站的积极作用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
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可以通过
日常工作,对广大众进行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
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
结合地区实际,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当前,
我县正处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全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
阶段,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对辖区实行网格化信息管理,全面掌
握每个网格所有服务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服务需求,以提高服务水
平和为民办事效率。积极发挥各网格点、网格员的作用,打造好
“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有需要的众在半小时内得到法
律援助服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自身能力。
目前,多数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兼职人员构成,其不
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的工作技能,导致了在面对服务对象
时不敢对咨询做出解答,面对矛盾纠纷时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处理。
因此,应制订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积极采取如组织讲座、案例
讨论、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站工作人
员的培训,教会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使他
们有能力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
务能力。
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局限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
和其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很多报刊、电
视、网络等媒体没有得到有效应用,虽然各职能单位做了大量的
宣传工作,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面仍窄小,仍有许多贫困人
因不知法律援助制度而错过援助机会,在遇到拖欠工资、工伤赔
偿等问题时,因无法获得帮助从而失去了维权机会。除了司法行
政机关结合“法律七进”工作的普法宣传外,法律援助工作还应
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组织力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工
作各项内容的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
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和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援
助工作站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运用典型来指导和推动规
范化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通过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促
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工作效能,为众提供更方便、更优
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国土局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报告sub-info"id="sub3">法律
调研报告(3)|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
我县实际,我带领政策法规股人员,对全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
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就我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宣传教育工作,谈点看法。
一、当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
当前,许多地方领导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
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是一项软任务,搞得
好坏无关紧要,少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认为宣教工作投入大,
见效慢,抓与不抓差距不大,还有的热衷于轰轰烈烈造声势,总
是应付一下就算完事,认为只要进行过宣传,发放过资料,讲过
课就完成了任务,没有真正去考虑这项工作到底使干部众法律
意识提高了多少,干部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宣传等实际问题,
导致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
(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单一。
几年来,我们在教育培训上大多采用“灌输式”教学,致使学习
的同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削弱了
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影响效果。教学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
讨论,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目的,不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掌
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
(三)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专业队伍。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缺乏专门的宣教机构,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
主要采取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自行组织的讲授人员,参与宣讲
的干部宣讲经验不够丰富,整体的宣传素质也不高,往往是照本
宣科。有些宣讲干部对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理解偏
差,往往对干部众提出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
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重要性
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
党中央明确指出的。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
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
知》,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宣教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不断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
意识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土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
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要增强其使命感,避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要不断
深入到基层,了解具体实际情况,注重教育的实效。要把国土资
源普法重点放在增强基层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基层
众权益的角度,促使他们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在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一是要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
内容上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宣传培训的内容要突
出实用性,针对性和通俗性、要从基层干部众的需要出发,增
强基层乡镇,村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国
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采取生动活泼、简而易懂的形式开
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采用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重点
宣传与干部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
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能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
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收到预期
效果。
(三)提高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宣教队伍综合素质。
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形象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
不仅是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国土资
源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更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加大宣教干部队伍培训
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国土资源法律,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宣教人
员,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体系。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逐步
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为此,要
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考核,量化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抓,抓长期
的日常性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基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
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加强,基层干部众的法律意识将
不断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制氛围将不断改善。[法律顾
问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sub-info"id="sub4">法律调研报告
(4)|XX年12月,我市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聘
请了5名资深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团成立后,在
协助市政府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
与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
方面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市政府法律顾
问团通过参加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对政
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职业律师以及社会
各界人士就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而从源头上把好法律
关,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二)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顾问团协助政府法制办,对政
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
议;同时,为政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的各
项改革方案以及具体措施提供法律意见。截至目前,政府法律顾
问团参与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份,为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
定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和辅助作用。
(三)参与信访案件处理。顾问团参与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以及
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
他重大纠纷,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
权益,进一步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同时,配合
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上访
众提供法律援助。我市信访局目前实行律师信访值班制度,让
专业律师与众面对面,帮助众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和问题,
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就行政复议等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政府法制办每
年需要办理大量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还要涉及部分行政赔偿案
件。在办理某些重大案件时,需要具备相当专业的法律知识,政
府法制办将法律顾问召集到一起,就案件处理中涉及的重大法律
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保案件处理决定合法、公平、公正。
二、困难和问题
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以下
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定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律事务
往往非常重大,非常复杂,而且非常紧急。但是,由于时间原因,
有的重大决策顾问前期没有介入,不了解情况,又没有足够的时
间去审查证据,更谈不上深入研究了。这种法律顾问工作严重后
置化的顾问方式,阻碍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完善。
(二)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政府法律顾
问成员自身不断发生变化,又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充调整,致使政
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弱化,加上一些顾问团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
动性不够,对政府的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缺乏积极的参与,知
识积极的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由于法律顾问自身职业原因,
出于职业收入考虑,“诉讼型”顾问职能相对强一些。这样的情
况,导致法律顾问部分职能弱化,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参谋、助
手作用。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从XX年到现在已有7年时间,在这
7年时间里,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连续性不够强。由于激励
机制等多种因素,法律顾团成员工作主动性下降,导致部分工作
职能出现弱化趋势。虽然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在经济建设等方面发
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从贯彻
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
学化的目的出发,我们必须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建议
(一)关于工作定位问题。为我市各级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应当把握宏观,搞好服务定位,突出服务重点,注重质量和实效,
为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
效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认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论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市政府担负着基础设
施建设的重大责任,这些政府项目投资大,投资周期长,涉及法
律关系众多,且往往关系到百姓的基本利益。因此,政府项目的
法律问题尤为重要。法律顾问可以作为项目的专项顾问,对政府
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论证,设计法律框架。在项目进
行过程中,协调相关各方的法律关系,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参与
谈判及决策过程,保障项目的依法进行以及政府资金的安全。
2、协助市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纠纷。市政府作为一个主体,同
社会其他主体发生经济往来及其它民事法律关系是难免的。近年
来,以政府为一方主体的经济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例如房屋租赁、
房屋拆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问题,以及经济纠纷等较为频
繁。而且,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政府成为行政诉讼的被
告也时有发生。政府作为案件的一方主体,在案件起诉前解决的
可能性很大,但是,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员,
诉前调解工作十分滞后。政府法律顾问的介入,可以大大减少政
府成为诉讼主体的几率,既解决了矛盾和问题又取得了良好的社
会影响。
(二)关于工作潜力发挥问题。
首先,要提高法律顾问业务技能。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
遇到的不仅仅是法律适用问题,很多是法律、政策及社会问题交
织在一起,遇到最多的问题可能就是政策的适用问题。法律顾问
要熟悉政策,并对政策合法性的适用后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做出
判断,及时给政府提供风险提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
提高法律顾问业务技能是做好工作的重中之重。
其次,要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法律
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经
协商后用契约条款固定,法律顾问则由政府聘请,按照合同享有
权利和履行义务。
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由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
性,建议政府建立相关的激励政策和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确保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潜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再上
新台阶。
(三)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资格审查制度。应当从制度上明确担任政
府法律顾问的资格。我们认为,理想的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组成应
该是以公职律师为主体,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非公职律师)为
辅。公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主体是政府工作性质所决定,
因为公职律师自身一般就是或者曾经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成员,相
对一般执业律师熟悉政府工作的操作程序,能准确把握政府工作
的着力点,容易通过法律方式把政府的工作意图准确地予以体现,
能较好体现法律顾问的参与性、参谋性和顾问性。法学专家担任
政府法律顾问主要是利用他们精深的法学理论,着重对政府制定
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与补充建议。一般执业律师则通过他们的
诉讼经验丰富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服务手段。具体条件是具备懂法
律、热爱政治活动、懂市场经济、懂私权需求的基本素质,还必
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一律不得有不良执业记
录等等。
2、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市政
府法律顾问团设在市政府法制机构内,在市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
下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二是明确、强化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
职责、顾问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
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提高法律顾问责任意识,切实提
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效能。
3、健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
中长期工作计划和目标中,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定期对有关负
责同志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计入年终考核评价成绩,作
为干部晋升、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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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8 00:23: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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