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更新时间:2025-12-15 20:44:2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5日发
(作者:上海房产税怎么收)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劳动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和与

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2、国家对禁止使用童工方面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

人。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

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人,一律不得录

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每

月处50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无营业执照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

照单位使用童工的,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

3、劳动者如何求职?

劳动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接受教育、培训的证明,通过职业介绍

机构或者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方式求职。

4、用人单位如何招用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委托职业介绍机构;

(2)参加劳动力交流会;

(3)通过传播媒介,信息网络公布招用简单。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公布招用简章,如实载明招用人数、工种、岗

位要求,用工期限、劳动保护、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

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

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5、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哪些禁止行为?

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违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等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被

录用人中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

6、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文本提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

提供的规范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

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不予签订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投诉。

7、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8、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情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9、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费: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

的;

(4)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5)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6)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7)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

工资的;

(8)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0、企业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

(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

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应当向劳动者

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

(3)企业支付工资应当制发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

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

和减发的项目、金额等事项,并依法保存。

(4)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因为我们就这么一辈子,几十年的光景,无法重来,开心也好,不开心也罢,怎么都是活着,那么何不让自己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呢!

生活虽辛苦,但我们一定要笑着过,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让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样才不白来人世走一遭,才会无怨无悔。

因为生活没有真正的完美,只有不完美才是最真实的美。

不要总是悲观地认为自己很不幸,其实比我们更不幸的人还有很多;要学会适应,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学会宽容和理解,许多的苦、许多的累,都要坦然面对。

只有经历了,体验过了,才能明白了生活的不易。因为“经历就是收获”.

要知道世上没有什么不能割舍,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坡,当你调整好了心态,一切都会风清云谈。

人活着,活的就是一种心情。

谁都有不如意的时候,这就要求我们做任何事情上都要持有一颗平常心。

只要做到不攀比,不虚荣,待人诚恳、做事踏实,以知足乐观的心态释怀所有,做事尽量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常怀感恩的心态待人,哪怕平庸,也会赢得世人对你的认可

和尊重!

因为人活着,就需要一份积极向上的乐观和感恩的好心态来对待所有。

只要心中有景,何处都是彩云间;只要有一份好的心态,所有的阴霾都将会烟消云散……

人生在世,免不了磕磕绊绊,不如意在所难免,因为很多事情都不是我们所预料的,也不可能按你的设想去发展。

正所谓“生活岂能百般如意,凡有一得必有一失。人生追求完美,但总会留下这样那样的遗憾,不存在十全十美,有遗憾才显出生活本。”

只有这许许多多的遗憾,才是我们生命之中最为珍贵的财富;只有坦然面对所有,积极乐观的活着,就会发现平淡的生活原来也会变得很丰富。

生活,让我们微笑,也可以让我们哭泣。我们不要总是消极的怨天尤人,该以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活着,如若心态好,精神打起来,好运自然来,就看你怎样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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