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法规测试题(201004)
劳动法律法规测试题(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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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正确√,错误×)
1.劳动者发生工伤,由单位在劳动者康复后一个月内去工伤部门申报()
2.某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员工岗前培训,学习员工手册并在末页签字,保存回
执联()
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要求与该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4.员工一经录用就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其手续可以在试用期满后予以办理,但要补齐
试用期期间的保险。()
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三个月试用期()
6.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每月工资表可以不用员工签字()
8.劳动者在孕期的情况下,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
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协议的,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追诉违约金。()
10.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11.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试用期需提前三天。()
1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
14.怀孕女职工旷工五天,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增加社会保险险种、补足缴费基数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管理范
畴()
16.在劳动争议仲裁时,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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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
18.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
共同当事人。()
19.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
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
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20.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二、填空题(每空1.5分)共30分
1.根据《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劳动用工管理细则》被录用的员工必须提交户口本复印
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婚孕证明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
还需提供填写《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申领表》、。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
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年。
3.因用人单位克扣加班工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为年,自劳动者知
道或应当知道克扣加班工资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的,一般不予保护。
4.小李与某单位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7.7.1~2009.6.30。小李每
月工资为1200元。2009年6月30日小李收到通知不再续签,该单位应支付小李经济补
偿金元。
5.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发项目及数额、实发数额、、
支付周期、依法扣除项目及数额、等内容。
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订立。
7.参保职工因或非本人意愿导致其失业的可申领失业金,失业金的标准
由南京市社保所依据不同情况核定。
8.《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姓名、性别、、户籍地址与现住
址、、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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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5 17:22: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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