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费城故事》之法律解析_文档视界

更新时间:2025-12-19 18:26:0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5日发
(作者:垃圾短信定义)

.电影《费城故事》之法律解析_文档视界

电影《费城故事》之法律解析

一、影片背景

《费城故事》讲述了一个艾滋病患者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利益的

故事,它被称为“好莱坞面对艾滋病”的影片。它标志着好莱坞不再

逃避社会现实,而正式向泛滥美国的艾滋病宣战了。影片号召人们关

心帮助艾滋病人,同时赞扬了艾滋病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在社会

引起广泛关注。

影片直面同性恋,哪怕是在美国这样的社会中,同性恋依然是一

个受到正统道德鄙夷的行为,影片中安德鲁是因为同性恋而染上艾滋

病的,因此他被上司视为道德败坏,并被抛弃,于是他为维护自己的

利益而诉诸法律,影片由此而展开。片中的故事及其结局并不复杂,

但他却向世人提出了一个道德问题,对于艾滋病人应该像其它病患者

一样给予爱护和帮助,这在哪里都是被认可的,但对与同性恋我们应

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在影片中,安德鲁和他的“恋人”并没有受到

他家人的不平等对待,但是社会的偏见依然存在,哪怕他最终赢得了

这场官司,但并不等于他获得了社会的承认。影片正是在这样一种沉

痛而又无奈的气氛中结束。

二、案情介绍

安德鲁和米勒是费城的两名年轻律师。其中,安德鲁是一名同性

恋者,并且染上了艾滋病。他没有将这些告诉老板。就在他刚获提升

不久,却因老板发现了秘密而以他丢失文件为由把他解雇了,安德鲁

1

到米勒,希望他接受这个案子。米勒本来拒绝受理,但出于对安德

鲁的同情以及对法律公平、平等原则的追求下,最终答应出庭。安德

鲁的家人支持他走上法庭。

开庭审理时,众多示威者聚集在法院门外,要求给同性恋者合法

权益,不准歧视艾滋病人,但同时也有反对者拦截安德鲁质问。法庭

上,双方就“上司在解雇安德鲁前是否得知其患有艾滋病”来确定上

司是否存在歧视艾滋病病人的情况。米勒强调的是安德鲁因歧视被公

司解雇,而被告坚持不承认是因此原因解雇安德鲁的。被告辩称,安

德鲁工作状态一直不稳定,时好时坏,因为工作失误而解雇他,而对

他的病情并不知情。同时,被告也一直抓住人们的心里弱点,即对待

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对安德鲁的一些日常的不检点的行为进行攻击。

但米勒还是旁敲侧击让陪审团认定上司在撒谎,这是案件获胜的关键。

在法庭上,不少公司的同事都上庭作证有歧视的事件存在,为安德鲁

的案件提供了支持。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证词中多多少少有隐瞒之

处。陪审团也在努力从中出事实。陪审团最终宣判原告安德鲁受到

不公正解雇,被告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安德鲁最终胜诉。

三、角介绍

1.原告:安德鲁·贝克特

2.原告诉讼代理人:乔·米勒

3.法官:Tate

4.辩护律师:CharlesWheeler

四、法理分析

2

1.中美民事诉讼制度差异

(1)有无律师代理及法官角比较

随着影片剧情的发展,安德鲁被所在的律师事务陷害解雇,因为

他的老板发现了他感染艾滋的事实。而安德鲁认为这一行为违反了美

国的法律,便到处寻律师试图将他的老板告上法庭。在安德鲁寻

律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美国和中国民事诉讼的又一不同点,那就是美

国的民事诉讼几乎都有律师代理,而我国的民事诉讼大多数没有

律师代理。在影片中我们看到自己身为律师的安德鲁,在决定起诉老

板之后,不是自己去法院立案,而是四处寻代理律师,影片中可能

是由于安德鲁自身的身体原因需要代理律师,但我认为在他到代

理律师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自己完全可以先到法院立案,而事实上安

德鲁先后共了近10名律师;在现实的美国社会中有资料显示大约

有80%的民事案件是有代理律师的。与中国相比较,情况恰巧相反,

中国的民事案件大多数都没有代理律师,主要通过当事人自己完成整

个诉讼过程。

由于中国的民事案件很少有律师的参与就造成了中国民事诉讼

中对法官的依赖过重,因为当事人对法律知识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与举证能力是有局限性的,因此,在举证责任,调

查取证,诉讼程序等处理过程必然依赖于法官,这显然不利于实现法

律的公平公正。而在美国的民事诉讼中由于有了律师的参与,在整个

庭审过程中法官可以说是一个旁观者的角,其作用相对来说是消极

的,这就很好的保证了法官的独立性和中立性,这也有利于发挥法官

3

的真正作用。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几乎是不

发言的。

(2)陪审制度的比较

影片中,在安德鲁的案件开庭审理场景中,我们发现律师并不是

面向法官陈述案件事实,而是面向一特殊的人——陪审团。这是中

美民事诉讼中第二个明显的差异。在美国是陪审团制度,在中国虽然

有陪审制度,但两者还是存在明显区别的。

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也称为典型形态的陪审制。其特点是,在

有陪审团参与的案件审理中陪审团与法官有着明确的分工。陪审团的

责任碍于案件事实的审理和认定;法官的责任是在陪审团认定的案件

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如何适应法律作出决定。陪审团是临时组建的,

是从社会中挑选的,具有法律知识,并且能够坚持中立客观的态度。

美国法律对于陪审团有着详尽的规定,如果原被告私下和陪审团接触,

那么将面临很严厉的惩罚,而且,陪审团成员在庭审期间不能相互讨

论和做记录。所以,陪审团的裁决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值得信赖,也具

有公信力。

我国的陪审制是大陆法系的参审制,也称为非典型形态的陪审制、

混合陪审制。其主要特点是,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陪审

员既参与案件事实的审理和认定的过程,也参与案件的法律适用过程,

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在影片的最后阶段,安德鲁赢得了诉讼的胜利,因为陪审团认定

被告是由于原告感染了艾滋病而将其解聘,这违反了法律。

4

(3)证人询问制度的差异

影片中,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的唇舌剑是最为精彩的地方,相

比于我国的庭审之所以会这么精彩,与英美法系中的一项制度是分不

开的,这就是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制度。我国虽然也在不断完善法律制

度,引进了交叉询问制度,但这目前仅在刑事审判中应用,民事审判

中没有引入,而美国则再民事审判中也有这一制度。

交叉询问制度是英美法系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对各

自传唤的证人进行盘问时所应遵循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不管是刑事

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通常的诉讼程序中,只要有证人出庭,都将

进行对证人的交叉询问。与交叉询问密切相关的规则有证人强制出庭

规则、传闻证据规则、诱导性询问规则等。它是指在法庭庭审进行中,

一方主询问完毕后,对方就主询问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向证人进行的询

问。它是英美证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则,由于建立了交叉询问制,

有效避免了在当事人主义的主导下,法官无权主动调查证据而检辩双

方又无法揭露对方证据的真伪时,法庭上的混乱场景以及司法裁判不

公的现象。而在我国的民事诉讼过程中则没有这一制度的应用,这不

得不说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大遗憾。

2.对于平等就业权的保护

(1)秩序价值要求完善平等就业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秩序价值

强调的是有序状态的建立和维持。法治社会的有序状态的前提是有一

个完善、合理的法律体系的存在。立法者要制定出正确、完备的法律,

避免法律体系下的各种规范相冲突,减少法律的空白和缺失。这样,

5

整个社会才能在有序的法律体系的调整下有序地活动。但在我国的艾

滋病歧视案中,却出现了法律“无序”的状态。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十八条明文规定“淋病、梅毒、

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

格。”。在小吴起诉安庆市教育局的案件中,安庆市教师招聘中正是按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来进行体检的。但是《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

者为由拒绝录用。”《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则明文规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很

明显,这两类法律规定是相抵触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由人

事部和卫生部制定的,从行政法的法源来看,它属于部门规章。而《劳

动法》、《就业促进法》和《传染病防治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从行政法的法源上来说,它们属于法律。宪法规

定下位法应以上位法为依据,不得违反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在

司法机关适用法律时也优先适用上位法,尤其是上位法和下位法对同

一事项作出不同规定时。

我国近些年的性别歧视等案件表明,我国就业歧视现象的新进展

对公民就业公平又带来了一个严峻的挑战。各国反就业歧视的实践证

明:由于劳动力市场中雇佣双方缔约力量的不平衡,歧视具有社会普

遍性,消除歧视需要雇员承担社会成本,市场无力通过供求规律、竞

争规律和价值规律消除歧视,而必须借助法律的强制力量。从国内情

况看,目前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尚不完善,对就业歧视问题更未给予

6

应有的重视,例如《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就没有关于禁止就业歧

视的明确规定。同时,我们有必要审查《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否

合法合理。在完善现有《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

有必要出台一部专门的反歧视法,并对就业歧视问题做出规定。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歧视法学术建议稿》中就阐述了禁止歧视等相关

规定。在2010年的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社会科学与外

国语学院教授何悦提交提案,呼吁尽快开展反基因歧视立法研究。

(2)正义价值要求从法律实践中实现真正的平等。正义,表达

了人类行为和社会制度正义性的高度统一,是分配社会权利和义务时

必须遵循的价值尺度。现代法律的价值意义就在于保障和促进公民的

权利,因而公民权利的要求是否合理,公民所借助的法律是否更充分

有效地保护了人类主体的自由权利,进而促进社会的积极进步,都必

须得由正义来评判。行政法的正义价值,可具体体现于法律是否具有

平等价值之中。如果某人同他人是平等的,却在法律上得不到平等的

对待,他们就会产生一种人格受损的感觉。所以,人们要求“在法律

面前一律平等”,不仅仅是要求在法律书面规定上平等,而更主要的

是要求平等的权利在法律实践中能得以保障和实现。

艾滋病人等各种受歧视案表明,他们的权利是受限的,特别是就

业权方面。不管是社会原因,还是公众的传统心理,比起对其他的身

高歧视,基因歧视等更加严重。政府应该重视这类案件,本着行政法

的平等、正义价值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保障这类人的平等就业

权。一方面,政府特别是相关卫生部门应该加大艾滋病宣传教育力度,

7

使公众理性地认识艾滋病以及正确地防控艾滋病。艾滋病到底是个什

么病,它的传播渠道和途径是怎么样的,是否可以预防,该怎样预防,

要和广大民众解释清楚。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国家机关,应模范地遵

守法律,确保法律得以有效实施。政府在招聘公务员时必须做到公平、

平等。在招聘公务员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同时逐步完善行政

救济制度。另外,政府要正确引导企事业单位的招聘,从源头上保护

他们的平等就业权。行政部门要在严格规范自身招聘公务员的同时加

强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行政监督,避免类似歧视案件的发生。

五、思考题

1.从本片中,你觉得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为何?

2.本片中法庭审理过程与我国的法庭有何不同?

3.如果你是安德鲁,你会不会对事务所提出控告?你坚持的理由

是什么?

8


本文发布于:2022-07-25 19:55: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3711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诉诸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