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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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2023年11月17日发(作者:钟期久已没)

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陆曰:“郑云:'《射义》者,以其记燕射、大射之礼,观德行

取其士之义也。《别录》属《吉礼》。’”)

[]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射义》者,以其记燕射、

大射之礼,观德行取于士之义。此于《别录》属《吉事》。”案此篇

中有《乡射》,又云“不失正鹄,正则宾射。”然则乡射、宾射俱有

之矣。今《目录》唯云“燕射、大射”者,但此篇广说天子、诸侯大

射、燕射之义,不专于乡射、宾射,故郑《目录》特举“大射、燕

射”。其射之所起,起自黄帝,故《易·系辞》黄帝以下九事章云:

“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又《世本》

云:“挥作弓,夷牟作矢。”注云:“挥、夷牟,黄帝臣。”是弓矢

起于黄帝矣。《虞书》云“侯以明之”是射侯见于尧、舜,夏、殷无

文,周则具矣。

此“乡饮酒”谓党正饮酒,以乡统名,则前篇云“六十者坐,五十者

立侍”是也。

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

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内正外,直习

于礼乐有德行者也。正鹄之名,出自此也。○中,丁仲反,下同。正音

征。鹄,古毒反,徐又如字。)

[疏]“故射”至“行矣”。○正义曰:此一经明射者之礼,言内志

审正,则射能中。故见其外射,则可以观其内德,故云“可以观德行

矣”。○注“正鹄之名,出自此也”。○正义曰:以宾射之的,谓之正。

正者,正也,欲明射者内志须正也。郑注《大射》云“正者,正也,

亦鸟名。齐鲁之间,名题肩为正”是也。以大射之质,谓之鹄,鹄者,

直也,欲使射者外体之直。是正鹄之名出自射者而来,故云“正鹄之

名,出自此也”。

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首》为节,卿大夫以

《采?》为节,士以《采繁》为节。《驺虞》者,乐官备也。《?首》

者,乐会时也。《采?》者,乐循法也。《采繁》者,乐不失职也。是

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卿大夫以循法为节,士以

不失职为节。故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德行

立,则无暴乱之祸矣,功成则国安。故曰:“射者,所以观盛德也。”

(《驺虞》、《采?》、《采繁》,《毛诗》篇名。《?首》逸,下云

“曾孙侯氏”是也。“乐官备”者,谓《驺虞》曰“壹发五?”,喻得

贤者多也。“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乐会时”者,谓《?首》曰

“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乐循法”者,谓《采?》曰“于以采?

南涧之滨”。循涧以采?,喻循法度以成君事也。乐不失职者,谓《采

繁》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驺,侧尤反,徐侧侯反。?,力之

反,?之言不来也。首,先也。此逸《诗》也,郑以下所引“曾孙侯氏”

为《?首》之诗也。?音频。繁音烦。循,徐辞均反。?,百麻反,兽一

岁曰?,《诗传》云:“豕牝曰?。”涧音谏,山夹水曰涧。滨音宾,

涯也。被,扶义反,徐皮义反。僮音童,本亦作“童”,《毛诗传》

云:“竦敬也。曰:“)

[疏]“其节”至“德也”。○正义曰此节明天子以下射礼乐章之异。

○“天子以《驺虞》为节”者,歌《驺虞》之诗,《射人》云“《驺虞》

九节”。○“诸侯以《?首》为节”者,谓歌《?首》也。《射人》云:

“《?首》七节”。○“卿大夫以《采?》为节,士以《采蘩》为节”者,

《射人》云:“皆五节。”案《乡射》注云:“五节,歌五终。四节

四拾。其一节先以听也。”若然,则九节者,五节先以听,七节者,

三节先以听,皆以四节应乘矢拾发也。○“《驺虞》者,乐官备也”者,

谓射一发而得五?,喻得贤人多,贤人多,则“官备也”。○“《?首》

者,乐会时也”者,诸侯不来朝,射其首,是乐会及盟也。○“《采?

者,乐循法也”,“于以采??南涧之滨”,循涧以采?,喻循法度以

成君事。○“《采蘩》者,乐不失职也”,谓《采蘩》曰“被之僮僮,

夙夜在公”,是其不失职也。○“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谓《驺虞》

也。○“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谓歌《?首》也。○“卿大夫以循法为

节”,谓歌《采?》也。○“士以不失职为节”,谓歌《采蘩》也。

○“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者,“其节之志”,谓天子以备官为

志,诸侯以时会为志,卿大夫以循法度为志,士以不失职为志。是各

明达其乐节之志,故能不失其所为之事也。○“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

矣,功成则国安”者,是覆说上文“功成德行立”。先覆说“德行”,

然后却覆说“功成”也。以先由德行,乃功成也。○“故曰:射者,可

以观盛德也”,盛德,无暴乱之祸,国安。射者各明其志,能致盛德,

故云“所以观盛德也”。○注“驺虞”至“仁人”。○正义曰:案《诗》

义云君射一发则驱五?兽。以军战之礼,待禽兽之命,不忍特驱其一。

此云“喻得贤者多”,则以“?”喻贤也。谓一发而得五?,犹若君一

求而得五贤。与《诗》文异者,断章为义。云“于嗟乎驺虞,叹仁人

也”,与《诗》义同也。以驺虞不食生物,故云于嗟乎其仁人。《驺

虞》既为天子乐章,而《仪礼·乡射》用之者,郑注《乡射》云“此天

子之射节也”。而用之者,方有乐贤之志,取其宜也。“曾孙”之诗,

谓之“?首”者,《?首》,篇名;曾孙者,其章头也。《仪礼·大射》

“奏《?首》,间若一”,郑注云“?之言不来也。其诗有'射诸侯首不

朝者’之言,因以名篇。”故谓之“?首”也。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射者,男子之事也,

因而饰之以礼乐也。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

故圣王务焉。(选士者,先考德行,乃后决之于射。男子生而有射事,

长学礼乐以饰之。○数,色角反,下同。长,丁丈反。)

[疏]“是故”至“务焉”。○正义曰:此一节明天子以射礼简选诸

侯以下德行能否。故圣王所以务以射选诸侯、卿、大夫者,诸侯虽继

之士于射宫之中。○“而中多者,得与于祭”者,此谓“大射”也。○

注“岁献”至“一人”。○正义曰:以经云“岁献,贡士于天子”,恐

“岁献”之文只是贡献于士,故云“岁献,献国事之书”。云“及计

偕物也”者,汉时谓郡国送文书之使谓之为“计吏”,其贡献之功与

计吏俱来,故谓之“计偕物也”。偕,俱也。非但献国事之书,又俱

献贡物,故云“及计偕物”。知“岁献国事之书”者,《小行人》云:

“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注云:“贡,六服所贡也。功,考绩之

功也,秋献之。若今计文书断于九月,其旧法也。”云“三岁而贡士”

者,以经“贡士”之文系“岁献”之下,恐每岁贡士,故云“三岁而

贡士”也。又知三岁者,案《书传》云“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也,三年

一贡士,一?谓之好德,再?谓之贤,贤三?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

赐以衣服弓矢,再赐以?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不云

“益地”者,文不具矣。《书传》又云“贡士一不?谓之过”,注云

“谓三年时也”。“再不?谓之敖”,注云“谓六年时也”。“三不?

谓之诬”,注云“谓九年时也”。一绌以爵,再绌以地,三绌而地。

毕注云:“凡十五年。”郑以此故知三岁而贡士也。

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

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言君臣相与尽志于射,

以习礼乐,则安则誉也。是以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此天子之所以

养诸侯而兵不用,诸侯自为正之具也。(此“曾孙”之诗,诸侯之射

节也。四正,正爵四行也。四行者,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乃

后乐作而射也。莫处,无安居其官次者也。御,犹侍也。“以燕以

“曾孙侯氏”者,谓诸侯也。此诸侯出于王,是王之曾孙也,故云

“曾孙侯氏”矣,若《左传》云“曾孙蒯聩”之类是也。○“四正具举”

者,将射之时,先行燕礼。其燕之时,四度正爵,悉皆举遍,谓献宾、

献君、献卿、献大夫,四献既毕乃后射,故云“具举”。○“大夫君子,

凡以庶士”者,言为燕之时,大夫君子及庶众士等。○“小大莫处,御

于君所”者,言大夫士等小之与大,无有处于职司而不来者,皆御侍

于君之处所也。○“以燕以射”者,谓先行燕礼,而后射也。○“则燕

则誉”者,燕,安也。既君臣欢乐,用是燕安而有声誉也。○“诸侯自

为正之具也”,正,谓?正。言射者是诸侯自为?正之具,言?正得安,

由于射也。故前文云“内志”,正谓此也。○注“此曾”至“名誉”。

○正义曰:以诸侯射以《?首》之篇,谓今《诗》文无《?首》之篇。今

《射义》有载“曾孙”之诗,故知是《?首》也。云“正爵四行,献宾、

献公、献卿、献大夫”者,《大射礼》文。云“乃后乐作而射也”者,

案《大射礼》,献大夫之后,乃后工入,乐作而后射,此谓大射也。

若燕射则说屦升堂,坐之后乃射矣,故《燕礼》说屦升堂,献士毕,

“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是也。

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矍相,地名也。树菜蔬曰

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不?在此位也。”盖<广勤>有存

者。(之,发声也。射毕,又使此二人举觯者,古者于旅也语,语,

谓说义理也。三十曰壮。耆、耋,皆老也。流俗,失俗也。处,犹留

也。八十、九十曰旄,百年曰期颐。称,犹言也。道,犹行也。者不,

言有此行不,可在此宾位也。序点,或为“徐点”。壮,或为“将”。

旄期,或为“旄勤”。今《礼》扬皆作“腾”。○公罔,人姓也,又作

罔。之裘,裘,名也;之,语助。序点,多簟反。序,姓;点,名也。

觯,之豉反。弟音悌。耆音祁,巨支反,六十曰耆。耋,大结反,七

十曰耋,一云八十曰耋。好,呼报反,下同。“?身以俟死”,绝句。

“者不”,此二字一句,下及注皆同。旄,本又作“耄”,莫报反,

八十、九十曰耄。期,本又作“旗”,音其,如字。百年曰“期颐”,

颐,养也。称如字。“不乱”,绝句,本或作“而不乱”。<广勤>

流移之俗也。○“修身以俟死”者,谓?洁其身,以俟于死。“者不,

在此位也”者,“者不”,问此众人之中有此上诸行不?若有,则可

在此宾位矣。○“好学不倦,好礼不变”者,此之所誓弥精于前,前则

言之,七十、八十皆谓之“耋”也。云“者不,言有行不,可以在此

宾位”者,谓射毕旅酬之时,众宾之位矣。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心平体正,

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故曰:“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

人子者以为子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故射者,

鹄乃为某之鹄”者,案《乡射礼》云,耦升自西阶,并而东,皆当其

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谓于此之时,南面回

还,视侯中也。中谓身,谓视侯中身也。射者意云此鹄乃为某之鹄,

谓父之鹄、子之鹄不定一,故称“某”也。云“吾中之则成人,不中

之则不成人也”者,中之则能成其父子、君臣,若不中则不能成其父

子、君臣,故知父鹄、子鹄也。云“得为诸侯,谓有庆也。不得为诸

侯,谓有让也”者,郑恐“得为诸侯”,始封以土,“不得为诸侯”,

则夺其国,故明之也。凡天子、诸侯及卿、大夫礼射有三,一为大射,

是将祭择士之射;二为宾射,诸侯来朝,天子入而与之射也,或诸侯

相朝而与之射也,三为燕射,谓息燕而与之射。其天子、诸侯、大夫

三射皆具,其士无大射。故《司裘职》云:大射,唯明王及诸侯、卿、

大夫,不及于士。故郑注云:“士不大射,士无臣,祭无所择”是也。

其宾射、燕射,士皆有之,故《射人》云“士射<豸干>侯二正”,是

士有宾射也。又《乡射记》云:“士布侯,画以鹿豕。”是士有燕射

矣。其侯,天子大射则射皮侯,故《考工记》云:“张皮侯而栖鹄,

则春以功。”又《司裘职》云:“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

设其鹄。”郑注《考工记》皮侯,谓此侯也。畿内诸侯大射,则张熊

侯、豹侯,故《司裘职》云“诸侯则共熊侯、豹侯”、“设其鹄”是

也。唯畿外诸侯大射亦张三侯,郑注云“远尊得伸”,故亦张三侯。

一曰大侯,郑注云“则天子熊侯”,谓以熊皮饰之。二曰糁侯,郑注

云“糁,杂也”,“豹鹄而麋饰”。三曰<豸干>侯,郑注云“<豸

“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国之诸侯大射,大侯亦九

十,参七十,干五十。远尊得伸,可同耳。”其天子以下宾射,则

《射人》云:王射三侯、五正,诸侯射二侯、三正,卿、大夫射一侯、

三正,士射<豸干>侯,二正。郑云:“谓五正,三正,二正之侯。”

五正者,中朱、次白、次苍、次黄,玄居外。三正损玄、黄,二正画

以朱绿。”郑又云:“二侯者,三正、二正之侯也。一侯者,一正而

已。此皆与宾射于朝之礼也。《考工记·梓人职》云:'张五采之侯,则

远国属。’”凡宾射之侯谓之正。郑注《大射》云:“正者,正也,

亦鸟名。齐鲁之间,名题肩为正。”然则天子宾射,用五正、三正、

二正之侯,畿内诸侯宾射,用三正之侯,卿、大夫用二正之侯,士亦

用二正之侯,又饰以<豸干>。畿外诸侯以下宾射,其侯无文,约《大

幅布,张于躬外左右而出,谓之“舌”。《考工记》谓“舌”为

“个”。躬既二丈,上舌倍躬,则用布四丈也。《乡射记》又云:

“下舌半上舌。”注云:“半者,半其出于躬者也。”上舌出躬各一

丈,则下舌出躬各五尺。然则下舌用布三丈。总而计之,侯中方一丈,

凡五幅,用布五丈,上下二躬,用布四丈,上舌复用布四丈,下舌用

布三丈。故郑注《乡射记》云“乡射,侯用布十六丈”也。以此计之,

侯道七十弓,则侯中方丈四,凡七幅,幅别丈四,是用布九丈八尺。

上下二躬各倍中,用布五丈六尺。上舌倍躬,亦用布五丈六尺。上舌

出躬各丈四尺。“下舌半上舌”,则左右各减七尺,则下舌用布四丈

二尺。故郑注《乡射记》云:“七十步之侯,用布二十五丈二尺。”

其九十弓之侯,则侯中方丈八尺。凡九幅,幅别一丈八尺,侯中用布

十六丈二尺。上下二躬各倍中,用布七丈二尺。上舌倍躬,长七丈二

尺,其舌出躬各丈八尺。“下舌半上舌”,出躬者,则左右各减九尺,

下舌长五丈四尺。故郑注《乡射记》云:“九十步之侯,用布三十六

丈。”其张三侯之体同道,位之近者最下,远者渐高。故《大射》云:

“大侯之崇见鹄于参,参见鹄于干,干不及地武。”以此计之,<豸干>

侯下畔去地尺二寸。<豸干>侯之体,上下躬及舌,总有四幅,凡广八

尺,侯中方一丈,是<豸干>侯部高一丈九尺二寸。此<豸干>侯上畔

去地一丈九尺二寸。以此<豸干>侯上畔,则是糁侯之鹄去地之数也。

其糁侯下舌及躬,凡有四尺。糁侯之中鹄,下有三分之一。糁侯中方

丈四,其三分之一,得四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是糁侯自鹄以下,凡有

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皆为<豸干>侯所掩。<豸干>侯上畔去地一丈

九尺二寸,去其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是糁侯下畔去地一丈五寸三分

寸之一。故郑注《大射》云:“糁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寸半也。”云

“少半寸”,则三分寸之一也。<豸干>侯既去地一丈九尺二寸,更加

糁侯之中,三分之二,九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又加糁侯上躬,与个四

尺,则糁侯上畔去地三丈二尺五寸三分寸之一,则是大侯鹄下之数也。

其大侯下舌及躬,并侯中三分之一,总一丈,为糁侯所掩,于三丈二

尺五寸三分寸之一减其一丈,则是大侯下畔去地之数。故郑注《大射》

云“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其耦,《射人》云“王以六

耦”,“诸侯以四耦”,“卿、大夫、士以三耦”。又《射人》云诸

侯以下,谓畿内也。若畿外诸侯以下,则皆三耦。故《大射》及《乡

射》,并《左传》襄二十九年晋士鞅来聘,射皆三耦是也。其射宫所

在,天子大射,必先习于泽宫,而后射于射宫,则此《射义》文也。

其射宫,天子则在庙也。故《司服》云:“享先公,飨、射则?冕。”

也。士,谓诸侯朝者,诸臣及所贡士也。皆先令习射于泽,已乃射于

射宫,课中否也。诸侯有庆者先进爵,有让者先削地。○与音预,下皆

同。绌,敕律反。朝,直遥反。令,力呈反。已音以。课,口卧反。)

[疏]“天子将祭,必先习射”至“是也”。○正义曰:前经已言数

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此经又重言者,前经明诸侯

贡士之制,故赏罚所贡之君,此经论人君将祭择士,赏罚其士之身,

故于此又重言也。又前经贡士云容体合礼,其节比乐,此经直云“射

礼射唯四矢者,示事有不用也。四矢者,象御四方之乱。○“故必先有

志于其所有事”者,言子始生,三日用桑弧蓬矢六者,欲使此子先有

志意于其所有事之处,谓于“天地四方”也。○“然后敢用?也”者,

三日射罢之后,然后敢用?,以食其子也。○“饭食之谓也”者,至射

毕用?,犹若事毕设饭食,故云“饭食之谓也”。

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

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诸,犹于也。)孔子曰:“君子无所争,

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必也射乎”,言

君子至于射则有争也。下,降也。饮射爵者,亦揖让而升降。胜者,

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袭,说决拾,?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而升饮。

君子耻之,是以射则争中。○争,争斗之争,下及注“有争”皆同。

“揖让而升下”,绝句。“而饮”,一句。袒音但。决,古穴反。说,

吐活反。拾音十。?,丘逆反,又羌略反。弛,式氏反,又始氏反。中,

丁仲反,下文、注同。)

[疏]“射者”至“君子”。○正义曰:此一经明射是仁恩之道,唯

内求诸己,不病害于物。既求诸己,耻其不胜,乃有争心矣。○“揖让

而升下,而饮”者,下,犹降也。言将饮射爵之时,揖让而升堂,又

揖让而升下,而饮此罚爵。既以礼升降,其事可惭故也。○“其争也君

子”者,言虽君子,因射亦有争也。○注“必也”至“争中”。○正义

其唯贤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何以,言其难也。

声,谓乐节也。画曰正。栖皮曰鹄。正之言正也。鹄之言梏也。梏,

直也,言人正直乃能中也。发,或为“射”。○正音征,注同。夫音扶。

肖音笑。栖音西。鹄音角,下同。)《诗》云:“发彼有的,以祈尔

爵。”祈,求也。求中以辞爵也。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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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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