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从属标准、报酬
的发放、生产资料的提供专属性程度、继续性、对完成工作
时间约定不同。一、从属标准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一员,接受用人单位的
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承揽合同关系承揽人依约
完成劳动成果即可,不受用人单位管理,不受用人单位规章
制度的约束。
在我国东南沿海省份,存在大量加工厂,其在加工承揽
产品的时候,会和承揽人签署合同,建立承揽关系。当发生
纠纷时,对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认定显得非常重要,实际
操作中,两者经常发生混淆。那么如何区别▲承揽关系和劳
动关系?下面小编就大家具体讲一讲。
▲一、什么是承揽关系?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生
产工具,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
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合同
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
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
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的标的是
一定的工作成果,这是其主要特征。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
而不是工作本身。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
成工作,这是承揽关系的人身性表现。
▲二、如何区别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
双方当事人就事实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的性质发生
争议时应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
报酬;一方提供的劳务与所获报酬之间是否具有对价性质。
事实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而承揽关
系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
果的手段。
2、一方是否受另一方的控制、指挥和监督,即双方是
否形成了从属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
位,提供的是从属性的劳动;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
人之间并无从属关系,承揽人可以自行支配工作时间,并以
自己的设备,负担危险责任,承揽人的劳务行为系独立性的
劳动。
3、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
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的组成部分。如
果当事人之间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并接受其控制、指挥
和监督,由其指定工作场所、限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工具
或设备,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
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是事实劳动关系;反之,
则应认定是承揽关系。
综上所述,双方产生劳动争议,在确定劳动争议性质的
时候,可以从法律地位、形成条件和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
来认定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同用人
单位是从属的关系,而承揽人则不同,其加工生产商品是独
立的,不受定做人支配。另外,当事人还可以从合同内容来
区分两者的区别。
本文发布于:2022-07-27 08:26: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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